伦敦没有夏天

 
 

虽然今年伦敦没有夏天,工作倒是像以往每一个夏天一样清闲下来不少,或许也是拜美国最近的“sub-prime crisis”所赐。不过如果market真的完蛋了,我们就只好卷铺盖走人,到大街上喝西北风去啦。

 

周末参加英华的一个drink,见到好几个傻B banker,面目可憎言语无味,简直令人觉得了无生趣。我也是最近才发现,原来世界上真的有这么无知无畏的一群人,以为这个世界就是由banker和律师构成的,其他的全都不放在眼里。一进门就吆五喝六,一听说对方也是banker就两眼放光。好好的一个casual drink,就被这些土B搞成了他们自己networking的地方。我真害怕这种所谓的“精英意识”,说真的,不就是当初选了个热门专业,如今挤进了某家大银行么?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你吃的米饭还不是农民伯伯种的?你住的房子还不是工人叔叔建的?按照你们这种“抱团”的做法,朋友圈子会越来越窄,根本接触不到各行各业的有趣的人,见不到外面的天空,banker们就成立一个“装B村”,抱在一起孤独终老吧!

 

所以,我在这里警告这些人,虽然我也做banking,然而道不同不相为谋,别以为我就和你们一样。如果你们今后再拉我加入任何所谓的“专业人士”自己networking的小圈子,那么,滚就一个字,我只说一次。

 


 

 

当然,生活中还是有很多令人开心的事情。上周五,上班的时候忽然接到一个来自中国的手机直拨,响了一阵就挂了。我按照那个手机号打回去,只听见背景一片嘈杂,一个喝得舌头都大了的男声说:“是。。。Miss Fu吗?”

 

我疑惑地说:“是啊,你哪位?”

 

“我。。。Mr Xi啊!”

 

我靠,老席!大学时候和我关系最铁的哥们老席!

 

老席在电话那头傻笑了一阵,然后继续大着舌头说:

“你兄弟我结婚啦!”

 

在办公室一侧的长长走廊上,我拿着手机愣在那里,开心得说不出话来。

 

又一个好朋友结婚了。就在一个星期多以前,我刚刚得知高中时的好兄弟香哥也已经领证了。和他通电话时,我习惯性地说“你女朋友。。。”,他笑着打断我:“不对,现在是我太太啦!”

 

这是个什么季节啊,空气里都是甜蜜的味道。

 

和他们两个人的电话都分别持续了好一段时间,我一边忙着说“恭喜恭喜”,心里却是百感交集。像电影回放一样,脑中闪过一幕幕当年的画面。那些花儿,那些青春。

 

高中的同学里,我和晨,ZZ以及香哥(因为身有异香所以人称“香哥”,是真的!)是打也打不散的“铁四角”,友谊固若金汤,我们甚至拥有只有我们四个人的校友录,每个人的脾气品性都烂熟于心。高中时代的单调生活因为他们而变得丰富多彩。

 

高中毕业后,我和ZZ来到北京,晨去了上海,香哥去了武汉。好在每年寒暑假回家时还能重新聚到一起。如今的我们却是真的天各一方,我在英国,ZZ在美国,晨在上海,香哥在香港。印象中最后一次长时间的相聚还是大学时在北京上托福班的时候。现在回想起来,那真是奢侈到可以随意挥掷青春的好时光。我们去雕刻时光给ZZ庆祝生日,在赛百味和肯德基写功课,骑着自行车在北京街头四处转悠,在小店铺租了影碟看到深夜,然后去楼下的小摊吃烧烤。。。还记得那时我和晨买了人生中第一支睫毛膏,回来试用,笨手笨脚地搞得一塌糊涂,眼睛都弄成了熊猫眼,香哥在一旁笑得气都喘不过来。。。和他们聊天,我从来都不会觉得厌倦,我们可以谈论最私隐的话题,开最无聊的玩笑。。。我们会在ZZ拿到哈佛的offer时嘲笑他“走狗屎运”,心里却无比为他自豪。。。我们看着彼此渐渐成长,相互见证过最无知最青涩最失落最得意的无数时刻,我觉得亲人之间也不过如此了。

 

而老席,他是我大学的同班同学,也是我在大学认识的第一个男生。还记得我们系的所有同学坐在大教室里第一次开会,老席坐在我前面一排,转过头来自我介绍说他是西安人,粲然一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我当时就觉得这男生真是阳光灿烂啊。这么多年过去了,我都仍然记得他当初的那个笑容。

 

我和老席其实性格并不相似,但是不知怎的特别投缘,两个人几乎无话不谈。也常常互相抨击,也曾经为小事情翻脸(比如玩杀人游戏时我不听劝阻执意把他杀了),然而这些都于我们的友谊丝毫无损。上课时我俩常常坐在一起聊个不停,直到老师朝我们投来愤怒的目光。非典时期铭基从香港飞来看我,我带他翻墙进入校园,把他“引见”给老席,老席表现得比我还兴奋,之后逢人便说:“我见过。。。小伙儿挺帅的!和我有一拼!”

 

毕业后,离开北京的前一天,我去老席刚刚上班的公司楼下找他一起午饭。大厅里他向我走来,衬衫西裤一丝不苟,和大学时总是T恤拖鞋的老席真是天差地别。那一瞬间我忽然无比伤感,好像四年的好时光在这一刻已经真的成为过去。我们的青春终于散场,再也回不来了。

 

回忆是我们人生中最宝贵的东西,不过再回忆下去就该没完没了了。喝醉了的老席在电话里不停地让我对席嫂多多赞美他。在电话里说多尴尬啊,我知道席嫂也看我的blog,那么以下这段话是专门对席嫂说的:

 

老席是个心地善良而且很有思想的好男生(要不然也不会是我的好兄弟了),他乐观幽默而且不虚浮不媚俗,对感情也十分认真专一。我知道他非常非常爱你,我也相信你们一定会非常非常幸福。

 

当然还有香哥。还记得吗?当初你们三个总说我可能会是最晚结婚的那个,没想到我竟然是我们四个人中的第一个。因此我也可以算是“过来人”了吧。从我的个人经验来说,我觉得婚姻真是太好的一件事情,黄金万两易得,知心一个难求。细水长流的安稳幸福,比之最初轰轰烈烈的激情,更有一番天地清明的真实与美好。语汇贫乏的我,也只能用最俗的话来祝福你们:

 

芝兰茂千载,琴瑟乐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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