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的人

从很小的时候我就发现了,这个世界上的人可以分为两种:喜欢跑步的人和不喜欢跑步的人。

不喜欢跑步的人觉得,跑步大概是天底下最最无聊的事情,又辛苦又单调。喜欢的人则会觉得,耳边的风声,脸上的汗水,自己的呼吸,包括跑完之后肌肉的微微酸痛感,都是那么过瘾的一件事。

在那部我已经看过不下十遍的《重庆森林》里,我最爱的金城武饰演一个编号为223的警察,他的名字叫何志武。

电影一开始就有阿武的大段独白,间以电话对话。

“。。。那你找我什么事?去跑步,你失恋啦?”

“没有,那为什么去跑步呢?比赛?!你神经啊?跑步这么私人的事情怎么可以随便跑给别人看呢?就这样,拜拜!”


阿武说:每个人都有失恋的时候,而每一次我失恋,我都会去跑步,因为跑步可以将你身体里的水分蒸发掉,而让我不那么容易流泪,我怎么可以流泪呢?在阿May心里,我可是个很酷的男人。

都说失恋过的人最好不要去看《重庆森林》,可是没有失恋过的人又怎么看得懂《重庆森林》。记得在那个狭窄的小放映厅第一次听到这句台词的时候,我的心也忽然温柔地抽搐了一下。

然而作为一个也非常喜欢跑步的人,我最初喜欢上跑步却是基于一个简单的虚荣的原因:

我想赢。

在其它体育项目上都资质平平的我,从小学起就有目的地选择了一个靠后天努力就可以取胜的项目专门练习――中长跑。

十岁的我第一次跑八百米是哭着跑完的。然而在此后的岁月里,我就和跑步结下了不解之缘。因为家就在大学校园里,我便常去大学的运动场练习。现在的我仍然记得那段岁月――天边有橘红色的夕阳,一圈圈整齐的跑道,跑步时鼻端能闻到路边青草的气息,汗水流到嘴边的咸味,脑海中的空茫和澄明,以及身体到达极限时的疲累和满心的畅快。

渐渐的,我在学校运动会上的名次也不断攀升。基本上我都主攻1500米,在高中的三年里,每次运动会的1500米,我都是第二名的成绩。第一名也是我们班的同学,可是她天资优异,又是校田径队的成员,因此这个第二名也已经令我十分满意。由于1500米决赛和4×400接力赛常常在同一个上午举行,我跑完两个比赛后总有累到虚脱的感觉,可是成就感和荣誉感占据了全部身心,令我无暇顾及其它。

只是,和《重庆森林》里的阿武所不同的是,那时的我是如此享受赛场上所有人投来的目光和众目睽睽下击败对手的感觉。此起彼落的加油声令我热血沸腾,所有的练习都只是为了那光荣的瞬间。我是那样的在意输赢的结局,以致忘记了跑步本身的最原始的意义。

上个星期,我参加了一个叫做“JPMorgan Chase Corporate Challenge”的慈善义跑。我是在同事的“强行威逼”下参加的,连报名表都是他们擅自替我填的。几个月前报名时候的我,已经中断了长跑练习达几年之久,只是在偶尔去健身房时才小跑一下。虽然是慈善义跑,我仍把它当作比赛来看待。因为害怕输得太惨,便开始稍稍加强练习,每次去健身房都在跑步机上跑个四十分钟。令我庆幸的是,还好这个义跑只是3.5英里(约5600米)而已。

义跑前一个晚上,我加班到凌晨1点,精疲力竭,几乎没有多余气力。傍晚时分,我换上印有公司名字的T恤,挣扎着到了现场(伦敦的一个公园),吓了一大跳――黑压压的一大片人,穿着不同颜色不同logo的自己公司的T恤,英姿勃发,看起来何止成千上万。光我们公司就有300多人参加。每个人看上去都训练有素,肌肉发达,十分专业。想起平日里看到的那些疯狂热爱跑步的英国人,我的第一个反应是:完了。当最后一名的话也真的太给公司丢脸了。

我到的晚只能排在后面,队伍又实在太长,因此当我“走”过起跑线的时候,离起跑时间已经过去了几分钟。但是终于可以大步开跑了。一跑起来才发觉,原来看起来很专业的众人实际上也没有那么厉害。五分钟还不到,很多人已经开始用走的了。和我一起来的一个同事也气喘吁吁地停下来说:“我不行了。。。我要休息一会儿。。。你先跑吧。”

我只好扔下她自己跑起来。当我使出浑身解数,超过一个又一个人的时候,也渐渐察觉到一个令我惊奇的事实:

大多数人其实不是来比赛的,他们所热爱的只是跑步本身而已。

很多人一边跑一边和同伴讨论公园河边的景色,或是聊着日常琐事,他们按照自己习惯的频率慢慢跑着,眯起眼睛享受着黄昏的阳光,脸上有一种怡然自得的神情。累了就停下来走一阵,然后再接着跑。跑完3.5英里需要多长时间,第几个到达,在他们看来大概统统不重要,重要的只是跑步时自己所感受到的愉悦和放松的心情。

就在那一瞬间,我忽然理解了《重庆森林》里阿武所说的“跑步是这么私人的事情”,以及小学中学一直提倡的我却一直没仔细想过的“重在参与”的口号。我甚至想起了武侠小说中真正的武林高手常说的话:“练武是为了强身健体,自强不息,而不是为了追逐名利,打败别人。”

好像受到点化一样,一径埋头发奋的我也开始留意身边那些一直被我忽略的景色。我从来没有来过这座公园,没想到竟然这么美。黄昏的河边,金鳞点点,垂柳婆娑。前面那座东亚风格的亭子令我怀念北京北海公园里的白塔。身前身后的人,脸上的汗水被阳光映得晶莹,手臂挥送间传达出生命的力量。我觉得这一切都太健康太美好了。

到达终点线的时候,我算了一下时间,不到30分钟,如果减去起跑时耽误的几分钟,成绩应该算是满不错的,至少比很多男生强。可是在那个时候,成绩却忽然变得一点也不重要了。只是为了赢过别人而跑,短暂的快乐也显得单调。而真正为了自己而跑,才能实实在在地享受到私人的愉悦和过程的美好。

我想我还会参加更多的长跑比赛,包括下半年的Nike一万米。我仍然会尽我的最大努力去跑,可是目的却与以前截然不同。我将只在乎自己是否超越了自己,只关注自己是否享受到了运动的乐趣。至于别人的眼光,赞美也好,不屑也罢,都将于我毫发无伤。

This entry was posted in Uncategorized. Bookmark the perma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