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骚

 
那或许是去年的某一天,我在地铁上听见有人说中文。这自然是寻常小事,难得的是那个女生对她的同伴说:
 
“好像还有三站才到武士桥。”
 
我就地呆住半晌,要过很久才反应过来,她口中的“武士桥”即是“Knightsbridge"地铁站。
 
好一个武士桥。
 
在外国好些年了,我却一如既往地只对中国文字倾心。伦敦是座饱蕴历史的古城,很多地名都包藏典故别有情致。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摄政公园”比“Regent’s Park”来得更加意味深长,“百花里”的万点情思使得简简单单的“Bloombury”相形见绌。
 
从对一碗鸭血粉丝汤的念念不忘,到对伦敦地名译法的斤斤计较,这便是海外华人人手一册的《离骚》。有时我亦自觉迂腐不堪,然而这一腔乡愿之情来得痴心挚烈,以至整日对着Canary Wharf的高楼大厦竟觉无限陌生,而幽静小道边偶尔一闪而过的红门灰瓦,却能令我不自觉地遥想老北京的前尘影事。冬日的伦敦城天阔云低,浓浓的尽是诗意,只是少了水边梅花的疏影暗香,少了胡琴似人声一般喑哑地唱“半世悠悠困风尘”,便无论如何也对不上中国人的精神密码,平添一层去国之离忧。
 

 
在伦敦的无数个公园中,有一个叫做“Richmond Park”,我自己把它翻译作“瑞琦门公园”,倒是像了中国某座老城老牌坊的名字,虽然有点过于喜庆,总比港版那半土不洋的“列治文公园”好得多。瑞琦门公园占地无数,野趣盎然,纵然没有胡琴和梅花,也是相当值得一游的去所。周六英华07年第一次的摄影活动便在此地。虽然只来了六个人,避开人群置身野外的感觉却好得无与伦比。
 
瑞琦门公园虽是皇家园林,却毫无法国皇家园林的雕琢之气,一派自然,天真得令人不置信。我们穿过森林,踩过新鲜的泥土,满眼尽是无边的野草。配合它的皇家背景,真有点“凄凄芳草忆王孙”的感觉。恍惚间又想起大学时期和好友WB同去香山植物园的情景,一样的山色满城,野草连天,景如旧而人非昨,恍惚间岁月便不着痕迹地流过。
 
阳光渐渐褪色,天上是一层淡淡的水墨,风很冷。 公园里苍老的古树在风中絮絮摇曳枝叶,诉说着谁也听不懂的兴亡。树间时有绿鹦鹉飞过。我看着这些树和鸟,发觉自己对它们几乎一无所知--我分不清植物的种类,叫不出各种鸟的名字。想起老爸常说,今人不如古人,古人对自然万物都知之甚深。《诗经》中几乎每一篇的开头都要先称植物动物之名义,方能开诚咏言。唐诗宋词也是不涉及花木虫鸟便作不成文章。或许有人会说普天之下各个民族都爱寓情于景,借物咏人,然而正如木心先生说的,印度人之对菩提树,日本人之对樱花,俄罗斯人之对白桦,墨西哥人之对仙人掌,也像中国人之对梅兰竹菊一样的发呆发狂么?似乎并非如此。《红楼梦》里小姐们吃个螃蟹咏个菊花尚且有无数个想入非非的题名,海棠死而复生亦有“喜兆”和“妖邪”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相比之下,外国的山川草木总嫌寡情乏灵,不能和中国的一样,完完全全的与人同褒贬共荣辱。
 

 
在瑞琦门公园里看到野鹿。
 
在城市里竟然能看到野鹿。
 
看到鹿群的时候我正在草地里奔跑,听到响动,回头,呆住--那样庞大的鹿群就在我眼前浩浩荡荡地跑过。
 
鹿是十分精灵的动物。海南岛有“鹿回头”的美丽爱情故事,古代也有野鹿带领阮孝绪找到人参治愈母疾的动人传说。鹿的眼神清澈见底,然而不像孩童--却似少女。
 
和铭基一起进入森林,鹿群正在林间休息。铭基用镜头对准它们,它们看见,却丝毫没受到干扰,照常聊天嬉戏。
 
我站了一阵,腿乏了,便坐在一根横倒的枯树枝上,拿出书来看。
 
不知过了多久,一抬头,发觉整个鹿群都在直直地盯着我看。
 
我和其中一头小鹿对视良久。鹿的眼睛完全不避人,我们就这样遥遥对望。林间满是寂静,我们之间只有轻轻回旋的风声。
 
世间的际遇往往神奇。在异国林间午后的苍翠馥郁间遭遇一头小鹿,从此以后,无论多少年过去,苍翠褪色,记忆泛黄,鹿的眼神却永远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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