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假期碎片

 

以往看科幻片时,我总是痴迷于“平行世界”这个概念,爱幻想另一个时空的自己会过着什么样的人生。生娃以后才发现,哪里还需要什么时空穿越呢,现在的我就常常真实地生活在平行世界里。

比如上次去东京住在涩谷站附近,以为乘地铁出行会像以往的每一次那样方便快捷,谁知带着娃和推车,到处都要找电梯上上下下。涩谷站又是个巨大的怪物,新旧工程相互连接,往往需要转搭三部电梯加走无数冤枉路才能去到想去的站台,就像来到了一个平行世界里的涩谷站。在外面又总是要从旅游景点脱离出来,到处寻找母婴室以及任何适合小朋友玩耍的地方。总而言之,那几天感觉像是去了一个与以往截然不同的东京。每次穿越重重电梯终于抵达月台时,看着周围穿着时髦一脸灿烂的年轻男女,都会忍不住在心里叹一口气:你们不知道呢吧?姐姐我是从平行电梯世界里来的……

十一假期带娃回了趟伦敦——很大程度上,是平行世界里的伦敦,那里不再有pub啤酒、午夜狂欢、嬉皮集市、西区剧院……取而代之的是草地、鸽子、农场、公园、动物园——当然啦,这些无疑也是伦敦的一部分,只不过不是我最熟悉的那部分,始终在我大脑里燃烧的那部分。

很久很久以前,我和铭基也自认为是很酷的年轻人,在伦敦,在纽约,在巴黎,看展览,逛市集,听音乐会,穿得奇形怪状去各种好玩的活动。生娃前也以为自己会是很酷的爸妈,穿得美美的单手抱娃谈笑风生什么都不耽误的那种。真是too simple too naïve!单手抱娃倒是没问题,但抱出了虎背熊腰。仍然可以打扮自己,可就算穿得再美,配上鼓鼓囊囊的母婴包和丁零当啷的婴儿车也是酷不起来的。再加上一个自我意识正在迅速发酵的娃,不可思议又不可战胜。当然啦,身为妈妈的我也是不可战胜的。所以就算是打个平手吧,但“酷”这件事就只能放弃了。

 

回伦敦像是回家,飞机尚未降落已有近乡情怯之感。当年离开时,就好像把那段生活抛在了后面,而你也是你抛掉的生活的一部分,你的一部分被留在了那里,还在等待着某些经历再度发生。现在想来,一直心心念念要带毛衣回伦敦看看(尽管她还不到一岁半啥也不懂),其实也是想让自己失去的那部分和新增的那部分能够相逢吧。

前两天我们住在好友小丁家。那里是北伦敦的郊区,天高野迥,浓荫碧草,超市餐厅都要开车才能抵达。房子是窄窄三层楼的英式house,院子里的草地上放着儿童滑梯。住在英国的时候,我和铭基很不理解为什么拖家带口的同事们都越搬越远去了郊区,也受不了古旧阴沉的英国house——“我宁愿一辈子都住flat,”铭基斩钉截铁地说,“想到要打理花园什么的就觉得好恐怖啊!”可是小丁家的house簇新明亮,毛衣爬着楼梯屋里屋外玩得不亦乐乎,我渐渐对这件事产生了全新的看法,也终于明白拖家带口的同事们身上也拖带着一个平行世界。那个世界里最需要的不是咫尺之隔的餐厅、超市、酒吧……而是孩子们发自天性最爱亲近的自然。

更何况英国人拥有着或许堪称天底下最最秀丽、最最静谧美好的自然景致,它们是某种绿意盎然、生机勃勃、美得无与伦比的东西。住在小丁家的那两天里,我们去附近的农场和野生动物园、在草地上散步、在河边喂鸭子……这不是我想象中的旅途,却比我想象中的一切都更完美。毛衣一向疯狂地热爱所有的动物,这里无疑是她的天堂——她摸了兔子,戳了公鸡,喂了羊驼,看了河马,追着孔雀到处跑,管一只正在哺乳的母猪叫妈妈,农场工作人员还把一只小白鼠放在她的肩膀上……她看到了田园里还未收获的南瓜,一路捡着各种小果子和小石头,永远能找到一根小树枝神气活现地划来划去,或是坐在草地上沉浸在自己的白日梦里……

我观察过她的快乐。逛商场时她也兴奋,但那快乐无法持久。在自然中她却从不感到无聊。自然总是能给孩子一个更为广阔辽远的世界,它有自己的办法去丰富他们的小小心灵,而不会像电子产品那样偷走他们的时间和野性,将他们变成两眼发直的屏幕宝宝。

而我的角色也并不只是一个面带慈祥微笑的陪伴者。我们更像是共同经历和探索着这一切,也从中得到了久违的感动与快乐。都市人都知道自己需要自然,但只有真的触摸着泥土,感受那片草地上吹过的风,见证那万物生长的迷人力量,才能真正意识到自己究竟是多么需要自然,而自己的“都市化”又是怎样的漏洞百出。以往大家都爱嘲笑除了伦敦之外的英国是个大农村,以为身在闹市的自己拥有全世界。而站在Whipsnade Zoo的山野之巅,看着毛衣满地追逐着某种很像袋鼠但我又叫不出名字的动物,我忽然满脑子都是Beatles的“The Fool on the Hill”,也终于明白这里才是真正的世界,视野狭隘的人永远无法拥有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面前,我们就像迟来的尘埃。

当然啦,我也不会假装自己是个田园派和遁世者。如果让我每一天都生活在这种地方,从自然中得到的安宁只会归于一片虚无。我明白自己真正想要的是动态的人生——在都市与自然间转换和平衡。无论你是全身心地沉浸在哪个世界,如果无法脱逃出去,那就根本不能真正认识和领悟这个世界。即便有时受困尘嚣无法逃离,光是意识到那个与日常生活无关的、遥不可及的世界在某处存在着,心灵也就自然会变得丰富和辽阔起来。

 

去野生动物园的餐厅吃饭,一开门哗啦啦跑出来一大堆小孩。看起来都差不多年纪,一式的金发碧眼,不同花色的防风衣。我还以为是哪个幼儿园的孩子集体出行,直到看见他们的爸妈推着三台双人婴儿车跟在后面——是的,六个年纪相差不到两岁的孩子竟然都是一家人!

起初我只是震惊和佩服。我俩带一个娃已常有兵荒马乱之感,他们究竟是怎样做到的?我早就发觉西方人带娃自有一套,他们几乎全靠自己没有帮手,看起来却总是比我们轻松淡定,“熊孩子”的比例似乎也更少。而根据我的观察,其中秘诀其实简单却不易做到,正如二战时英国政府的宣传口号——“Keep Calm and Carry On”。他们其实也累,也烦,也会生气,却总能及时控制情绪,保持冷静。小丁的同事、一位有三个孩子的父亲就常用“很好,一切都好”来自我催眠:“我很好,孩子们也很好,一切都好,没有任何问题!”

此刻我看着那六个孩子的父母,觉得除了“Keep Calm and Carry On”之外,一定还存在着另一种理论。就像米兰·昆德拉所说,生小孩的前提是,你已经证明了人生是快乐的。我想他们一定快乐得超乎所有人想象。尤其是身在动物园中,这种快乐显得更加顺理成章。看看他们的孩子,看看这里所有的动物,所有的树木和青草。所有的生命是多么迫切地想要生长,全心全意地生长,纯粹是为了生长本身的快乐。

 

英国食物一般被当成笑话来讲——“英国的食物有着最可悲的命运,因为英国人要杀死它们两次,第一次是夺走它们的性命,第二次是夺走它们的味道。”然而有一样吃食总令我念念不忘,那就是英式下午茶的常见点心scone(司康饼)。

Scone其貌不扬,味道也平实粗糙,但配上老搭档果酱和凝脂奶油却有种酥松温润的可口,再来上一杯热腾腾的红茶更是无比熨帖。那是一种和大嚼奶油蛋糕或提拉米苏完全不同的愉悦。英国人喜欢把点心乃至几乎所有食物的口味都处理得平淡克制(所以才会有胡萝卜蛋糕这种匪夷所思的东西),很大程度上,这恐怕源自他们略显古怪的对于享乐的态度——他们似乎害怕汹涌澎湃的快乐,巴不得乐趣都是那种微不足道的。但凡你给他们一块诱人的拿破仑酥,或是一盒花式巧克力,他们几乎肯定会迟疑一下,就好像在担心这样做会不会很过分,好像华丽得过了头、开心得过了头就有点不得体了。这一切跟美国人或是中国人的思维完全相反——在我们看来,竭尽所能满足口腹之欲是人生的一大乐趣,多多益善,毋需节制。

可是渐渐地,你就被他们的谨小慎微同化了。坐在农场小卖部外边的木头长凳上,闻着青草和马粪混合在一起的味道,我心满意足地给一次性纸盘里的scone抹上果酱和奶油,心中汩汩涌出的愉悦更甚于在丽兹酒店享用high tea。更何况,我勇敢地点了一杯咖啡而不是红茶与它搭配——在英国,任何超过常规哪怕一点的事情,比如在餐厅里多要些面包啦,把饼干扔进茶里啦,在地铁上跟人搭讪啦,或是在扶手电梯上站在左边,简直都是一场冒险。只要把握好这一点,你就会经常在生活中感到某种胆大妄为的快乐。

我们的后面坐着一对拿着手杖满头白发的英国老夫妇。老太太也买了一份scone,“顺便问一下,”她对小卖部老板说,“我们上次来的时候,这个农场还是免费参观的,现在怎么要收费了?它是什么时候变成私家农场的?”

老板有点困惑:“这里一直是市政厅的土地,不是私家农场……只不过几年前租给第三方打理,但一直都是收费的啊。”

“我们上次来就没有收费。”老太太坚持。

“要说不收费的时候,”老板挠挠头,“那得是上世纪70年代了……”

老头老太目光复杂地对视一眼。我和老板同时意识到,70年代于他们而言很可能只不过是上个月或前天。就在那个瞬间,沐浴在一片马粪味儿中,我被一种古老、持续、渊源深远的东西深深地吸引了,只觉得万物都安定着实,心中有种说不出的熟悉和眷恋。那岁月虽远,那风景虽单调,亦都成了人世的壮阔。

 

中途我们去巴黎玩了几天。天气好得出奇,感觉每天都活在明信片里。时装周正如火如荼,满街都是模特和时尚编辑。徜徉在塞纳河边,连毛衣都情不自禁地说“美”。可是回到沉静阴郁的伦敦,还是忍不住松一口气。巴黎的浪漫衍生出了嚣张和无序,社会生活的超低效率和巴黎人的傲娇脾气都让人有苦难言。还有,我也特别受不了巴黎那些莫名其妙的沙地……总之,当你把它表面上的美全部吸收掉之后,就会想装好行李箱,跳上火车跑去别的地方。在我看来,伦敦比巴黎有趣得多,时髦得多,也舒服得多。在那份自信荣耀的帝国风范之外,伦敦的美还有太多令人惬意的细节。

伦敦是无处不在的古建筑、草坪和长凳;伦敦是赏心悦目的红色邮筒、双层巴士和黑色出租车;伦敦是冷不防撞上的静谧所在;伦敦是名字稀奇古怪妙不可言的道路和街区;伦敦是吐司上的豆子、炸鱼薯条、约克郡布丁和印度餐馆;伦敦是气温刚过二十度人们就脱光了去草地上晒太阳;伦敦是男生的紧身牛仔裤和女孩的黑色丝袜;伦敦是比意大利的式样更为宽松和古典的西装;伦敦是口头禅“innit”(“isn’t it”的英式发音)和“sorry”;伦敦是对他人的尊重和无声的体谅;伦敦是在十字路口真的会停下车来让你先过马路的司机;伦敦是永远会为女士开门的冷静绅士,一辈子控制自己的感情;伦敦是不动声色、挖苦反讽又轻描淡写的幽默;伦敦是在pub里站着喝酒不吃晚饭;伦敦是姑娘们大冬天也穿着露背短裙去夜店狂欢;伦敦是在地铁里看小说或前一个乘客留下的免费报纸;伦敦是在拥挤车厢里也能保有个人空间,不用担心他人的搭讪和眼神接触;伦敦是但凡你提着重物或摔了一跤,就会有人停下来帮你;伦敦是人们耐着性子排队,也不管排到几时才是个头;伦敦是那种孜孜不倦、冥顽不化的乐观精神,在境遇最糟的时候也不忘将语气转得昂扬起来……

我常常觉得奇怪,伦敦人好像并不知道自己正生活在世界上最美妙的城市里。他们喜欢谈论巴黎的浪漫,纽约的活力,马德里的阳光,可是,地球上还有哪个地方能像伦敦这样,费心费力在每一幢老房子外面挂上牌子,告诉你这是某某名人的故居呢?还有哪个地方的人拥有这种与生俱来的礼貌风度呢?——我的胳膊不小心撞到别人,别人却还向我道歉……还有哪个地方的姑娘能把Barbour防水外套穿得如此时髦呢?还有哪个大城市会在马路上写“look left”和“look right”,告诫你走下人行道时要先往左右两边看看呢?还有哪个地方的人个个都是语言高手,随口就能开出精彩绝伦又毫不夸张粗俗的玩笑呢?还有哪个地方能在有限的空间里浓缩几百年来层出不穷的辉煌成就呢?我认为——我确定,这是绝无仅有的。

 

由于是带娃出行,大部分时间里我们都是租车或打车。在伦敦开车没有什么乐趣可言,道路狭窄曲折不说,找个停车位更是费劲。你得先兜上几百年,再耗个地老天荒,才能躲进一个只比普通汽车正好宽5厘米的空间。然后,因为你刚好停在一根柱子旁边,还得从另一侧的座位爬出来……

可是,伦敦的出租车和司机却都是天底下最棒的。Black cab又大又宽敞,婴儿车不用折叠就可以直接放在里面,有一次毛衣就这样躺在“车中车”里从动物园一路睡到酒店。司机也总是那么靠谱又彬彬有礼,说起话来底气十足。身为一名足以参加“最强大脑”的认路奇才,铭基在这方面唯一服气的只有伦敦的出租车司机。每次当你说完目的地的名字,司机沉思片刻,接着总会刷地来个自信的大拐弯,就好像刚刚在人脑地图里确定了一条最短路线。然后,不管人在哪里,路况如何,他们似乎永远不可能沿直线行驶超过200米。每隔200米,他们的人脑地图里就会有伦敦林志玲的声音响起,提醒他们“这可不是最短路线哦”。于是他们便猛地拐进某条小路,用实际行动捍卫“正统”伦敦出租车司机的尊严。

要想成为一名“正统”的伦敦出租车司机,你必须得达到广知博闻的境界——也就是说,知道每一条街,每一家酒店,每一个警察局,每一家医院,每一个景点,每一个公墓……的确切位置。如果要他们承认,伦敦市中心居然有一家他们从没听说过的酒店,那绝对是一种巨大的羞辱,简直会要了他们的老命。所以,这个国家最受欢迎的电视智力问答节目的最终大奖往往都由出租车司机或者火车司机这样的人拿走,也就一点都不奇怪了。

有一天,刚刚享受过宽敞舒适的出租车和无数个大拐弯,铭基忍不住在我们的微信好友群里大赞“black cab实在太正了”。好友小昂反问“伦敦什么不正你说”——她早已搬去了香港,但仍对伦敦爱得深沉。

铭基不假思索地打出一个字“贵”。“旅游可以,”他说,“如果在这边赚钱和生活还是贵吧。”

的确,那天在一家中餐馆吃饭,三个人吃了140磅,买单的时候简直惊呆了——而且毛衣不过是吃了一碗面而已!还有一次,我给毛衣买了几张涂色纸居然也花了5磅,而在淘宝你花20块人民币可以买整整12册涂色本还附送蜡笔还包邮……

“可还是有很多人生活得很开心。”小昂说。

“哪里都有人生活得很开心吧。”我说。

“……也是啦。”大家又讨论了几句,最后在一片哈哈声中得出了共识——“反正有钱人比较开心。”

当时我正穿过Russell Square公园前往大英博物馆。天气好极了,阳光当头而不炽热,逆光处眼前一片朦胧彷如幻梦。绿地上点缀着黄色落叶,太阳的气味毫不吝啬地渗入了青草中。我环顾四周,看到时光对那些石头是何等仁慈,看到在草地上或坐或躺的人们令这风景变得生动,看到刚从大英博物馆出来的游客们脸上洋溢着相同的快乐和满足……我再次看看微信对话,意识到小昂是对的,而“有钱人比较开心”的确只不过是戏谑之言。

我的意思是:没错,哪里都有人生活得很开心。可是,无论有没有钱,伦敦人似乎都可以很开心。这里的人们普遍欣赏一种由眼界、道德和智力所构成的朴素之美,这种美没有财富的界限。这里有一个从未被损坏的审美基础和一种克己复礼的高雅风度,它们是所有美好事物存在的根本原因。这里的人们懂得在漫长旅途中寻找各自的光芒,挖掘脚下微不足道的乐趣,社会规范的边缘地带也可以有成功的人生……总之,我觉得自己正身处某个自由世界——无论你是富可敌国还是穷得像个无底洞,人们都不会轻易对你作出评判,所有的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依然免费向你敞开。只要你能读能想,并能仰望星空,那么,你就是自由的。而自由带来快乐。

 

大英博物馆之行是我的穿越之旅——铭基自愿独立带娃一个下午,使我得以摆脱鸽子、天鹅、奶瓶和婴儿车,短暂地穿越回自己曾经属于的、最最熟悉的那个世界。进馆前我买了一个软雪糕,坐在廊檐下慢慢吃完,那种久违的、让人愉悦的孤独感令我一时间有些恍惚,以为自己穿越得用力过猛,一不小心回到了少女时代。

之所以将这点宝贵的时间全部献给大英博物馆,是因为我此前看了一本叫做《神祇、陵墓与学者——考古学传奇》的书。它是我今年读过的最喜欢的书,讲的是那些神奇的早期考古发现和考古学的故事,包括施里曼发现荷马笔下的特洛伊城、卡特开启埃及法老图坦卡蒙墓室、科尔德维挖出巴比伦城、汤普森潜水寻找玛雅宝藏……

看完以后的第一感觉是:希腊、埃及、墨西哥甚至大英博物馆统统都白去了。如果早十年看到这本书,不用说旅行的收获了,连好奇心的质量都会提高很多吧。它读起来像是探险故事,即便是对考古学毫无认识的人也会觉得好看易懂。说实话,作为地球和人类的一分子,谁不想去寻觅那业已湮没的人类的过去呢?谁不想看到史诗和神话统统复活呢?谁不想和比自己无限大的东西联系在一起呢?作者策拉姆的话令人感慨:我们作为人类要想学会谦逊的话,暂不必将目光投向星光璀璨的天空,只需回眸望向那些几千年之前已先于我们存在而又在我们眼前消逝的文明世界。

看这本书时刚好碰上网络小粉红们喊打喊杀,又动辄叫嚣着“虽远必诛”,而书里的世界却充满了智慧与勇气非凡的考古学家(甚至是业余考古学家),怀着对历史与真相的热情远赴异国的土地,发掘和保护属于全体人类的过往。两相对比之下,实在是感觉既悲哀又超现实——时间的河流已然消失,人们自顾自站在各自的脚盆里,只有嘲弄,没有敬畏。

如我所料,来过那么多次大英博物馆,但看过书之后再来完全是另一回事。比如那镇馆之宝罗塞塔石碑,它不再只是一块因刻有三种语言而解开古埃及文字之谜的大理石碑,更凝集着破解者商博良经年的思想训练、非凡的想象力以及挑战权威的自信。

我一直很喜欢位于博物馆一层的、曾属于亚述宫殿的人首飞牛飞狮雕像,但那喜爱更像是对于异域古物肤浅的惊艳与好奇,每每经过,感觉只是做了一场异梦或听了一段东方神话而已。现在知道了它的来历和意义,它在沉寂了2800年后被发掘的整个过程,它是如何穿越两个大洋旅行了近2万公里才得以来到此处……这才惊觉自己曾经漫不经心的打量和徜徉是何等奢侈,心中也才有真实的震颤与感动,像是真的和比自己无限大的东西,和那个自远古就已陷落的文明世界,发生了一些渺小但宿命般的联系。

还有惊讶。来过这么多次,我居然从没发现那雕像竟有五条腿!而这是因为雕像必须靠墙放置,为了保证观者无论从正面还是侧面都能看到一个完整合理的形象,当时的工匠给它们添上了一条腿。我也从未认真想过为何偏偏是这些动物的组合——为了表现某种至高无上的生物,亚述人用人首来体现理智和认识,用狮身来展示力量,用鸟儿的飞翔代表无所不在。它们令三千年前盛极一时的民族世世代代都充满敬畏。

“亚述王曾如黎巴嫩中的香柏树,纸条荣美,影密如林。”那时天启宗教尚未存在,永恒之城尚未建立,而那沐浴着昔日荣光的都市和宫殿却就这样在人类的眼皮底下深埋了两千多年,又被法国人博塔和莱亚德奇迹般地找到了。许多事情因为已经发生,往往被后人视为理所当然,但这的的确确是不可思议的——想想吧,如果不是考古学家用铁锹令它重返人间,我们对亚述和尼尼微的认识将仅限于《圣经》中几位先知的话!甚至,我们永远都无法确认《圣经》最核心的内容其实是真实的……

“说说吧,先生!”我也想如当地的族长那般恳求莱亚德,“告诉我智慧的秘密!”

 

返程的飞机上,毛衣很快就睡着了。因为来时的航程也比较顺利,我们长吁一口气,放心地喝起香槟来。带娃从北京出发时简直是咬着牙上路的,总觉得此去西天路途遥远,必然要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然而小朋友似乎真的是越大越好带,我和铭基都有同感——虽然也是意料之中的辛苦和麻烦,但每次旅行好像都比上一次要轻松一些呢。毛衣是个很能适应新环境、永远好奇永远欢天喜地的小孩,这点真让人欣慰啊。

我当然喜欢伦敦,但我发觉自己更怀念的其实是远途旅行本身。这不光是异国风情,也是旅行给生活带来乐趣的整个结构,长途飞行中的零散思绪,共享的信仰和审美系统,旅途中的那些故事和不期而遇。机舱昏黄的灯光下,我喝着香槟,像给自己充电一样回想着此行的点点滴滴,尤其是那些“小确幸”的时刻:

来时的飞机上,偷偷把毛衣放在脚下的地毯上,两个人抓紧时间自己享受睡眠,而空姐居然也没发现;

她醒来时还有四个多小时才到伦敦,正在发愁怎么打发时间,没想到她吃了顿饭玩了一会儿又睡着了。我和铭基平静地吃完一顿早餐,喝着咖啡相视而笑;

下了飞机住进好友小丁家里,一切都是那么舒适贴心。饭菜好吃,毛巾柔软,床褥舒服,娃睡午觉。我洗完澡正擦着头发,闻见楼下厨房里传来的饭香;

晚上等到各自的娃都已熟睡,三个人马上溜到楼下开了瓶红酒,窝在沙发上聊到深更半夜;

朋友聚会原本约在动物园,不巧遇上大雨只好临时转战科学馆。找停车位找到几乎吐血,进到馆内又是状况连连。就在最狼狈最沮丧的瞬间,黑暗中忽然看见一颗缓缓转动的蓝色星球,震撼于它那救赎般的美;

特地买了面包去公园喂鸭子和天鹅。毛衣手上的面包忽然被一只彪悍的鸭子抢走。她大吃一惊,此后每每再见到那只鸭子蹒跚走来,她都立刻背过身去,一边摇头一边大声说“no!”;

在蓬皮杜美术馆的顶层餐厅吃饭,眼睁睁地看着毛衣交了一个十分钟的法国男朋友,看着夕阳给整座城市镀上一层优雅的金色,远处的教堂像巨大的石笋一样耸立着。那一刻简直为世上存在着如此美妙的东西而心存感激;

趁着娃在推车里睡午觉的时候,我和铭基在一家每次来巴黎必去的小餐厅从容地吃了一顿好饭。老板娘的英语进步了,食物的味道仍和十年前一样好;

在Covent Garden听几位街头艺人合奏小提琴,毛衣走过去往他们前面的小箱子里投下一枚硬币,其中一位姑娘立刻蹲下为她单独演奏了一段;

走在King’s Cross地铁站里,听见身边的人在哼唱着Adele的“Home Town Glory”——Round my hometown / Memories are fresh / Round my hometown / Ooh the people I’ve met / Are the wonders of my world…”

…………

就在我觉得自己快要电量满格的时候,由于一个爱帮倒忙的空姐和一股神秘的宇宙不可抗力,毛衣从睡梦中被惊醒,发出了那种撕心裂肺的、让人恨不得把她从飞机上扔下去的可怕哭声。我抱着她想让她平静下来,却屡屡被她愤怒地推开。四周的乘客都露出了隐忍的表情,就像是对我以前痛恨飞机上熊孩子的某种报应。

哭声愈演愈烈。Keep calm and carry on! 我不断地给自己打气,一遍又一遍地在她耳边哼唱那首她最喜欢的儿歌“Row Row Row Your Boat”——

“Row, row, row your boat,
Gently down the stream,
Merrily, merrily, merrily, merrily,
Life is but a dream.”

我想起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还以为最后一句是“life is a bad dream”,简直吓了一跳——怎么会有这么诚实这么残酷的儿歌啊!后来得知正确的歌词,在那带着几分哲学意味的文艺表面之下,其实诚实和残酷的程度也丝毫没有减少。而此时此刻,在万米高空之中抱着一个痛哭流涕的娃,“浮生若梦”的虚幻感从未如此真实。

但这一切也许并没有那么糟。当她终于再次入睡之后,我忽然想到了一件事:以往每次结束旅途都恋恋不舍,一想到要回归日常生活就恍然若失,“假后抑郁症”要持续好长一段时间。可是现在,虽然也希望假期可以更长,但一想到明天早上起来就可以把娃交给阿姨,结束24小时连轴无休随时待命的日子,就觉得简直爽爆了。黎明前的那一点点黑暗,根本就是小意思嘛。

更何况,叉烧包、煎饼果子、小龙虾和大闸蟹,还有淘宝20块12册包邮还附送蜡笔的涂色本……也统统都在望眼欲穿地等着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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