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汤姆

 

办公室里空荡荡的,人差不多都走光了。电话铃声突兀地响起来,几乎吓了我一跳。

 

Hello?”我有气无力地说。

 

电话那头传来有点迟疑的声音:“。。。fufu?”

 

我拿着听筒,忍不住微笑起来。这个世界上称呼我为“fufu”(“傅傅”)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我的好友汤姆。

 

汤姆曾经是我的同事,也是我在整个team里关系最好的朋友。不知道为什么,所有最谈得来的同事们都一个个转去了香港,之前有阿比和安东尼,最近又轮到汤姆。人与人之间的聚散缘分实在难以预料。

 

汤姆是美国孩子,刚来我们team的时候,他的座位和我的相隔很远,因此好几个月都并没有说上几句话。真正熟悉起来是有一次被分到同一个项目小组,我负责检查他做的模型。那天我走过他的座位,看见他正咬着一支笔愁眉苦脸地盯着屏幕。我问他怎么了,他说有个公式太复杂,他正在想有什么更简单的办法。模型这一块算是我的强项,很快我就想出了更简单的解决方法,得意地跑去告诉汤姆,他颇为吃惊地扬起眉毛。可是十分钟以后,汤姆慢悠悠地踱到我的桌前:

“嘿,我想我有个更好的方法,比你那个还要简单。。。”

 

我简直不能相信。可是听完他的解释,我只得向他拱一拱手:“你赢了。”

 

那是我第一次领教到汤姆的聪明,从此对他几乎有点刮目相看。可是汤姆的聪明是那种不显山不露水的聪明,他一点也不张狂,对于不熟的人更是有一种礼貌的疏离,因此有些同事一直觉得他是个“安静害羞”的人。然而你一旦和他熟悉起来,就会发现他其实也和那些典型的美国孩子一样大大咧咧不拘小节,也喜欢胡说八道乱开玩笑。比如他每次经过我的座位,都会一边说“hi 5”一边夸张地和我击掌;每次看见我没精打采的样子,他都会故意说反话:“喂,现在可是牛市!牛市!打起精神来!”可是我总觉得他身上还是有点什么不像美国人,也许因为他有一半的南美洲血统?

 

我和汤姆常常聊起大学时代的趣事,可是从来没有问过他毕业于哪所大学。有一天随口问起,他说:“我没告诉过你么?哈佛呀。”我的第一反应是哈哈大笑:“别开玩笑了,说真的。”他惊了:“你觉得我不像哈佛的?那你觉得哈佛的学生应该是什么样?”一边说一边登上facebook的网页给我看他的profile。我这才相信了。倒不是因为我对哈佛有什么盲目的崇拜和幻想,只是我一直以为所有的名校生都和我的其他一些同事一样,成天骄傲地把自己的学校名字挂在嘴边:“我在牛津的时候。。。”,“我剑桥的教授说。。。”云云,听得多了总让人心生反感。汤姆每次只是说:“我上大学的时候。。。”“我在波士顿读书的时候。。。”,极少提到“哈佛”二字。

 

后来有一次他对我说:“其实人总是不满足,上大学以后,我倒是常常觉得去个西岸的好玩的大学也许会更轻松有趣。。。哈佛不算是个好玩的学校,里面85%以上的人都是一般聪明但是超级用功的书呆子,5%是体育界和娱乐圈的明星,比如什么橄榄球明星,韩国小姐之类的,5%是靠各种关系进来的有钱人,只有剩下不到5%才是真正聪明绝顶的天才。这些人才是最有可能改变社会改写历史的人,可是也是我们望尘莫及的,这辈子再努力也赶不上他们。。。”但我觉得有自知之明也不错,就让那些天才去拯救世界吧,我们只负责拯救我们自己的人生。。。

 

我欣赏的朋友们基本上有一个共同的特质,那就是旺盛的好奇心。比如汤姆就时不时地会提出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他冷不丁地就会发问:“巴金是谁?他很有名吗?”我很吃惊:“你怎么知道巴金?”他挠挠头说:“啊,因为他孙女是我大学时候最好的朋友之一。她说她爷爷在中国很有名。。。”。三月五号一大早,他走过我桌前,漫不经心地说:“嘿,傅傅,今天是学雷锋日吧?”我再一次惊倒:“你怎么知道雷锋?”后来我才知道,汤姆和铭基同学一样,都是wiki(维基百科)狂人。他不怎么喜欢看书,但是知识面也很广,很大程度上都是拜维基百科所赐。每次走过他的座位,只要不是在工作,他电脑屏幕上显示的一定是维基百科的网页。汤姆和我讨论过的奇怪问题还包括:太监被阉割的到底是哪个部位?历史上最早的海盗出现在何时何地?什么营销策略可以决定成人影片网站的生死存亡?永生人的知识见解能否超越他所属的时代?。。。。。。

 

有一次汤姆很认真地问我:“你觉得我们为什么可以成为好朋友?你看,我们俩的性格喜好都那么不一样。”

 

“因为。。。因为我们都。。。聪明?”我厚着脸皮说。

 

汤姆楞了一下:“不是。啊。。。我不是说你不聪明。。。我的意思是,我觉得我们都不是reflective personality(反射型人格)。”

 

“什么是反射型人格?”

 

“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是反射型人格,就是他们每遇到一个人,都会不自觉地受到这个人的不同程度的影响,并把此人的一部分人格加入到自己的人格里去,虽然这种影响也许只是暂时的。”

 

“你自己瞎编的吧?”我怀疑地说。

 

“这可是有科学研究的。。。你看你那表情,我就知道你不是反射型人格。我就没见过几个人是像咱们一样那么不容易受别人影响的。”

 

我还是半信半疑,也有点不服气:“可是我完全不觉得自己固执啊。再说了,我觉得反射型人格――如果真有这种说法的话――很好啊,可以从不同的人身上学到东西来丰富自己。”

 

“这其实跟固执不固执不算同一回事。。。至于你说的‘丰富自己’,没错,不过也得看学到的是好东西还是坏东西。。。你还可以从另一方面考虑,假如大家都被邪教组织抓走,咱俩可能是最难被洗脑的,因为怀疑精神太强大了。”

 

“哈,但是我肯定不会顽抗到底。为了保住小命,我肯定先假装已经被成功洗脑,然后再伺机逃走。”我贼眉鼠眼地说。

 

汤姆瞪了我一眼:“你以为就你聪明?我也肯定是这样。”

 

 

不过直到现在,我还是不太相信这个“反射型人格”的说法。人类那么复杂,每个人都是多面体,有些层面甚至连自己都没有察觉,怎么可以那么轻易地贴上标签简单分类?我觉得我和汤姆之所以如此投缘,不是因为我们都不是什么所谓的“反射型人格”,而是因为我们欣赏对方身上的一些特质,同时对于不同之处也比较理解和宽容,不会轻易地反感或是作出评判。

 

比如汤姆喜欢“狂野”的夜生活。即使工作到很晚,他可能还是会去酒吧和夜店喝得烂醉,和不同女生搭讪调情。第二天宿醉未消还是照常上班,喝一罐红牛当作早饭,让自己头脑清醒。而我从来不觉得一个男人是否有吸引力是表现在在夜店里左拥右抱,或是在facebook里大秀party和美女照片。我觉得一个有魅力的男人应当懂得独处,有独自一人就可以实现的兴趣,即使只是种花或是做菜,懂得欣赏小酌不醉的滋味。。。

 

汤姆伸个懒腰说:“你以为我不明白?可是现在我这么年轻,身体里流淌着这样的血,滚烫的血,它引导我这样生活。。。”

 

“我知道。动物的血嘛。” 我慢条斯理地说。

 

然而和其他很多人的不同之处在于,汤姆对于这种“青春的挥霍”非常清醒,不像有些西方男生以为这种生活方式能持续到永远。他知道自己以后到了合适的年龄便会建立家庭,忠于妻子,他说:“这总比你们中国很多男人婚前单纯,婚后寻花问柳包养情妇好吧?我以前在香港生活的时候看过太多这样的例子了。。。”这倒是真的,西方男人年轻时放纵疯狂,婚后出轨的当然也有不少,可是和当今中国的情况比起来恐怕要少得多。

 

也许真是东西方文化背景的差异,我早就发现西方很多年轻人在感情上有commitment problem,简单来说就是害怕承担责任,不喜欢过早地承诺什么。从约会对象到正式的男女朋友之间有一个长长的阶段,从男女朋友到结婚对象之间又是一个长长的阶段。我还记得有一天汤姆大惊失色地跑来告诉我:“傅傅,你能相信吗?我的前女友。。。她昨天居然订婚了!她还不到24岁呢!”

 

我说:“有什么奇怪的?可能她找到了真爱吧。她未婚夫应该很不错吧?”

 

“很不错?在和我这么优秀的男生交往过之后?哈!”他不忿地说。

 

我鄙视地看着他。

 

他耸耸肩说:“好啦!我开玩笑的。那男生还凑合吧,我见过。”

 

“你们当时为什么分手?你甩她还是她甩你?”我有点好奇。

 

“呃。。。是我提出的分手。。。因为我觉得她好像有点太认真了。我还年轻,没有和她过一辈子的心理准备。”

 

“就因为这个?可是你那时候还是很喜欢她吧?彼此相爱怎么能说分手就分手呢?两个人慢慢讨论不行吗?也许以后两个人想法都不同了呢?”

 

“可是这个对我来说就是很重要啊。即使当时还是相爱也不行,我不会为她而改变自己。这么拖着反而对我们两个都不公平。”

 

我叹了口气。看来还真是文化差异啊。或许还有性别差异。

 

前不久汤姆开始约会一个名叫小C的女生,聪明甜美,也是美国孩子,我觉得他们俩站在一起真是赏心悦目,颇有“天作之合”的感觉。而且小C最近也去了香港。汤姆很喜欢她,对我形容说是“心动得不行,好像回到初恋的感觉”,可是他还是一如既往地“没准备好”。他说:“我知道她是最适合结婚的对象,我们有很多共同点,在一起真的很开心。。。如果是在我三十岁的时候遇见她,我们很可能会结婚。可是现在我们都太年轻了,连将来会在哪里生活都不确定,也不知道我们会变成什么样的人。现在就承诺什么,哪怕只是男女朋友,我都觉得实在太不明智了。”

 

“我们把这叫做‘相遇太早’。”我说。

 

“相遇太早,相遇太早。。。一点没错。”他若有所思地说。

 

“但是你不觉得挺可惜的吗?也许将来你到了想结婚的年龄,却找不到这么喜欢的女孩儿了,然后随便就和那时的约会对象结婚了。”

 

“没什么好可惜的啊。我觉得一起玩玩,享受现在就很好,”他眨一眨眼睛,“更何况,你怎么知道将来不会有更好更适合我的女孩儿出现?”

 

“真自私。说了半天,还是想保留现在的,直到更好的出现嘛。不做男女朋友只是觉得这样将来分手时更容易吧?”

 

“嘿,也许她也是同样的想法啊!You never know.

 

 

汤姆去香港已经好几周了。在电话里他不停地向我描述香港的工作多忙多辛苦,“天天加班到半夜,连着两个周末没有休息了。。。”。我打断他:“别装了。我知道你最喜欢加班。”汤姆在电话那端哈哈大笑:“你太了解我了!”汤姆和我的另一大不同之处在于:我不喜欢我的工作,他却非常热爱,一天24小时待在办公室也完全没问题。

 

我问:“你和小C怎么样?”他说:“挺好的呀。复活节我们一起去了泰国旅行。不过我那时候正在做一个项目,放假还要工作,一大半的时间都只能待在酒店房间里打电话发邮件。。。我让小C自己出去玩。她终于看见泰国人妖了,兴奋得不行。。。”汤姆顿一顿,又说:“我简直觉得有点像结婚的感觉。你知道,我们那些老大们不都是这样的么?放假的时候自己在酒店工作,老婆出去逛街。。。结婚真可怕!我完全不明白你和铭基为什么结了婚还那么开心。。。”

 

“所以也许结婚并没有那么可怕呢?你得多看看好例子。”我倚老卖老地说。

 

“好吧。。。看来我得找机会把铭基灌醉,听听他对于结婚的真实想法。”他笑着说。

 

Any time.”我也笑了。

 

 

挂了电话,看着身边空荡荡的座位,想起以前和汤姆同事的日子。他的“hi 5”,他的“bull market”,他的各种奇谈怪论。。。以前有时也觉得烦人,现在倒是有点怀念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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