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外岛与理想国

大洋路上的那家餐厅人山人海,我们却幸运地很快等到了一张室外空桌。不出一分钟,我就明白了为什么所有人都更想坐在室内——这么说吧,我在印度都没见过这么多的苍蝇!

南半球的圣诞节正是苍蝇的狂欢季。它们不仅觊觎人类的食物,还对我们的肉体垂涎三尺,嗡嗡地直扑到脸上,试图钻进眼睛、鼻孔、嘴巴、耳朵……吸收任何一处的水分。勉强又坚持了一分钟,我冲进餐厅,绝望地想找服务员要求换到室内,却发现等位的人群已经排起了长队……

我们好似行军打仗般吃完了那顿饭。左手不断在空中挥舞,右手拿着叉子狼吞虎咽,脑袋摇得像神经错乱。根本没用,对苍蝇来说,我们就像是美味的人类奶昔。我们逃离餐厅,继续上路,前往传说中如史诗般壮美的石灰岩柱群“十二门徒”——由于自然、时间和海水的侵蚀,实际上只剩下七个还是八个了。

苍蝇们如影随形。“大洋路”变成了“大蝇路”。途中停车去看另一个岩石景观“伦敦桥”时,我们被围追堵截得几乎走不动路。苍蝇一向讨人厌,但澳大利亚的苍蝇更有种极不寻常的锲而不舍。景色无敌,却很难静下心来欣赏,甚至不敢说话,生怕一张口就会吃到飞进嘴里的苍蝇。游客们跌跌撞撞地走来走去,双手绝望地在头上乱挥,我眼见着一位大姐重重扇了自己一巴掌。指挥停车的工作人员头戴一顶有防虫网的遮阳帽,迎接着来自四面八方嫉妒的目光。

“十二门徒”倒的确是个奇迹。海岸磅礴,峭壁险峻,两千万年的岩石伫立海中,不动声色地将人类社会的瞬息碾作虚无。更奇的是,海边狂风猎猎,吹得苍蝇们溃不成军。整个世界终于清净了!我站在风中,只觉周身清爽,直想仰天长啸。

其实有点惊讶——行前做旅行攻略时,居然从未刷到过关于苍蝇的帖子?我甚至能想象小红书式的标签语言——“大洋路苍蝇劝退!”“十二门徒大踩雷!”……或许算法知道我在期待什么,推到眼前的都是“美哭”、“封神”、“人生照片”。如今的旅行似乎只分两类,要么“绝绝子”要么“再也不来”,要么“人生照片”要么“狠狠避雷”。在被算法和大数据驯化的语言背后,是同质化的“出片”追求,以及对“景观”统治的绝对服从。体验最好是标准化的,任何不符合预期的事物都需要“狠狠避雷”。又或者,只要拍到了“人生照片”,任何波折或插曲都大可忽略不计。人们转身低头开始修图,将真实的世界抛在身后。旅行不再是一种对思想的刺激,而是一针麻醉剂,抑或是某种审视和比较:让我来看看你们那儿的基建怎么样,外卖方不方便,房贷贵不贵,风景比不比得过我们的川西/西藏/新疆……

回看我们的大洋路之旅:阴沉、狂风、漫天苍蝇。谈不上“狠狠避雷”,也拍不出“人生照片”,还差一点把我的老妈弄丢。可这就是旅途甚至人生的常态:充满变数,千疮百孔,却总归不虚此行。比如说吧,苍蝇影响旅行体验,但也带来新的认知——原来丛林苍蝇的嗡嗡声是澳大利亚夏天的永恒背景音,这甚至可以追溯到库克船长的时代,全球变暖又堪比火上浇油。照片里却看不见这一切,只有两个全副武装的中年人,在狂风中因摆脱了苍蝇而放心地张嘴笑着。和身后那些被缓慢侵蚀的岩石一样,真实与真相也正塞在那些看不见的孔洞之中。


其实我们此行的主要目的地是塔斯马尼亚,但我简直不知该期待些什么。小时候从《格列佛游记》里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格列佛乘坐的羚羊号正是在塔斯马尼亚遇难,他才开始了海上的漂流和奇遇。对童年的我来说,这个地名就等同于世界尽头。从地图上看也几乎如此,它是澳大利亚最靠近南极的州,在澳大利亚辽阔幅员的衬托下显得像个小岛,实际上与爱尔兰面积相当。

塔斯马尼亚是澳洲人的度假后花园,被亲昵地称作“Tassie”。在网络论坛上,我发现澳大利亚“本岛”人喜欢开“Tassie”的玩笑,暗示他们近亲繁衍,原始落后,因为他们生活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偏远岛屿上。说这话的人大概没有意识到,他们自己同样生活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偏远岛屿上……

不过,作为南半球的岛外之岛,作为咆哮西风带在席卷数千英里惊涛汪洋后撞上的第一块土地,塔斯马尼亚确有几分疏离阴郁的“哥特”气质。在那部改编自真实故事的电影《雄狮》中,我第一次窥见了这座岛屿的粗犷之美:风声映衬下的静寂中,镜头渐次摇过多石的山脉、粗面岩海崖、庄严的森林和被金色岬角环绕的沙滩。

塔斯马尼亚的“哥特”气质恐怕也源自其暗黑的历史。它曾是土著居民的家园,却被英国殖民者占地灭族。尽管荷兰探险家阿布·塔斯曼在1642年首次抵达此地,并以赞助者安东尼·范·迪门的名字将它命名为“范迪门斯地”(Van Dimen’s Land);但直到1803年它成为英国流放地,第一个永久定居点才开始建立。在接下来的50年里,英国向这座岛屿送去了超过7万名囚犯,几乎占英国向澳大利亚运送囚犯总数的一半。

我们特地拜访了位于塔斯曼半岛上的亚瑟港监狱遗址。本该怀着沉重的心情,却立刻被周围的美景所震撼。许多建筑虽已被19世纪末的一场大火烧毁,散布在如茵碧草上的断壁残垣却别有韵致。遗址倚着旖旎的港湾,天光水色上下辉映,四周丛林环抱,花木扶疏,堪称“世界最美监狱”,毫无想象中的严酷阴森之气——当然,也因为此地没有监狱标配的高墙或铁丝网。塔斯曼半岛三面环海,海中鲨鱼泛滥,往大陆的唯一通道是30米宽的地峡,由士兵和凶猛的狗群严密看守,令越狱难上加难。总的来说,亚瑟港监狱就是加州恶魔岛的前身。

据说亚瑟港监狱里关押的多是重刑犯,大不列颠殖民地范围内最顽固、最邪恶的犯人统统被送到这里。但以今天的标准来看,他们并非每一个都犯了弥天大罪,有些人只是偷了几块手帕、几只兔子。那可真是酷律无情的年代,小偷小摸、砍伐树木、破坏鱼塘、甚至夜里涂黑脸出门之类行为都可能被判死刑。在这种情况下,流放到澳大利亚服苦役几乎是一条“仁慈”的出路了。很难不怀疑,大英帝国此举的真实目的是为了清除“低端人口”,顺便也解决了海外殖民地人手不足的问题。

如今有20%的澳洲人是罪犯的后代。前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的第5代曾祖母曾是伦敦街头的流浪儿,12岁时因偷了一个8岁女孩的裙子和内衣被判死刑,后被减刑流放。他的第4代曾祖父也曾被送往澳大利亚服刑7年,其罪名是“非法获取一袋糖”。想起小时候看《悲惨世界》,冉阿让偷了条面包就被判刑5年,当时已觉得匪夷所思;两相对比,大英帝国的“血腥法典”还真是不遑多让。

严苛的律法不单只源自富人和精英阶层的冷血傲慢,其背后也自有一套受限于时代认知的逻辑:当局认为酷律会起到威慑作用,如果人们知道自己有可能被判死刑,他们就会倾向于避免犯罪。这也是为什么直到19世纪60年代,为了“威慑”大众,绞刑都是公开处决的——结果却变成了围观群众的娱乐狂欢。

这也正是亚瑟港遗址令我感触最深之处:人类社会似乎永远都在摸着石头过河。这座监狱其实是一个雄心勃勃的实验,想要证明囚犯可以在受到惩罚的同时进行改造——通过建立惩罚和纪律、宗教和道德指导、行业培训和教育体系相结合的制度,使囚犯改过自新,成为未来有用的公民。这显然是个新颖而开明的理念,人道主义的改革浪潮拍打着世界尽头的港湾。许多人的确最终离开了亚瑟港,凭借在狱中学到的技能过上了有用、守法的生活;不幸的是,改革派的某些理论更像是一拍脑袋想出来的——比如,他们认为体罚和酷刑只会让囚犯们产生更顽固的反抗意愿,于是转向心理惩罚,建起了隔离监狱,强迫囚犯在单独监禁中静静反思自己的过错。

隔离监狱很快成为囚犯们最恐惧的地方。他们住在单人牢房里,必须始终保持沉默,也不得与他人有任何接触。偶尔去小院子里放风,也要戴上麻袋面罩。如果进一步惹麻烦,还要被关进更可怕的“小黑屋”。在孤独的心理折磨中,许多人患上了精神疾病。有人选择自杀,还有人为了逃避被隔离,故意犯下谋杀罪——这样就可以直接被判死刑了……怎么说呢?人类还真是群居动物。

出于“人道”和“进步”理念的心理惩罚效果适得其反,甚至被许多批评者认为比曾经的鞭刑更为残酷。有些囚犯被彻底逼疯,于是被送到旁边的“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它同样是改革新思潮的产物,这一回却大获成功。监狱的元素虽仍存在,但它提供了一个平静、愉快、清洁的环境来治疗患者。这里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大家一同在大厅用餐,进行舒缓心灵的劳作,周围是乡村、花园、教堂的宜人景色。与英国的老式“疯人院”相比,这个监狱里的小小精神病院彷若天堂,也从此开启了对精神疾病进行科学治疗的新篇章。

如此种种不禁令人暗生疑心:人类文明发展至今,思想观念革故鼎新,当中究竟包含了多少偶然的成分,有多少来自疯狂的假设和莽撞的试错,又有多少歪打正着和弄巧成拙?你大可以说我们是在错误中积累着经验一步步发展到今天,可历史恰恰证明,我们今天所笃信的东西,其实也并非固若金汤,仍需在时间的真火中淬炼。熟悉的虚无从这种矛盾中渗了出来,但我们也早已习惯了将它从眼睑上抹去。就这样煞有介事地活着吧,忘了自己只是幸存者——就像那些活着走出亚瑟港的人们一样。

残酷的流放一直持续到1868年才彻底终止,原因是在澳大利亚的土地上发现了大量金矿。淘金者们纷纷涌入这片土地,大英帝国意识到流放被视为机会而非惩罚,人们渴望着被送往澳大利亚,将此地留作监狱的观念就难以为继了。越来越多的移民蜂拥而至,重塑了自己和这个国家。

但无论来自何种背景,澳大利亚人始终珍视着那段黑暗历史,它甚至构成了民族认同的一部分:想想看,被迫离开家园,来到一个全然陌生的荒凉之地,整日面对着燥热、尘土、有毒的动植物和压倒一切的孤独,那种山穷水尽的绝望、从零开始的坚忍、自力更生的顽强不屈,无不令人为之动容,肯定也深深影响了国民的心智。

我一直在想,别看现在的澳洲人个个阳光开朗,一派喜气洋洋,他们的DNA里一定还潜伏着那份顽强。如果马斯克要找合适的人群去火星殖民,那他就得来这个地方。


从理论上说,在这个最偏远孤绝、臭名昭著的前流放地生生不息,塔斯马尼亚人本质上应该是更粗犷坚忍的澳大利亚人,更符合火星移民的标准。实际上他们却是一样的热情快活,有幽默感,懂得享受生活。

他们童话般迷人的首府城市霍巴特只有20多万人口,却拥有我所见过品质最高的户外集市,售卖当地农场新鲜出品的水果、蔬菜、蜂蜜、奶酪、葡萄酒、生蚝、薰衣草……以及各种本地艺术家原创的手工艺品。本地人拖家带口悠然漫步,这里买个扇贝串,那边尝个龙虾包。遇上熟人好一阵寒暄,累了就去旁边公园草地睡上一觉。

他们还有一座世界级的私人艺术博物馆MONA,由当地职业赌徒、数学天才兼收藏家David Walsh 创立。那是个巨大的地下迷宫,由三叠纪砂岩中凿出的洞穴和隧道组成,灯光像夜店,展厅像沉浸式剧场——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自己就是盘丝洞里的妖精。展品是庸俗和非凡的混合体, 既有埃及木乃伊和古代艺术品,也有挑衅性的当代艺术——包括一面阴道雕塑墙,一辆“肥胖”的保时捷,一个满是空白无字之书的图书馆,还有一台模拟人体消化系统的“造粪机”,每天准点将食物变成恶臭的粪便,而人们就这么兴高采烈地围观着一台机器上大号……

MONA绝不是什么有钱人回馈社区的场所,更像是一个叛逆者乐园、一座世俗的庙宇、一个反博物馆,充满表演和嘲讽意味,丝毫没有道德负担。四周充斥着高科技的隐喻、低俗的胡言乱语和关于严肃事物的黑色幽默,你感到自己跨越了品味的边界,进入情感的荒原,渐渐不知美是否存在——如果存在,又是否重要。

可那绝对是非同寻常的体验。这就是为什么MONA大获成功,全世界的游客纷至沓来,整个岛屿的命运也随之更改。创始人David Walsh俨然已成为霍巴特的守护神,而他的职业赌徒身份,以及他背后那个全世界最大的赌博集团的传说,又为本就备受争议的MONA增添了几分暗黑神秘的气息。“赌博天团”的另一位领导人也来自塔斯马尼亚——忽然之间,一切都变得非常合理——它是冒险家和幸存者的岛屿。

塔斯马尼亚人很为他们的岛屿而骄傲,喜欢夸耀任何本地出产的东西。这里地理位置优越,气候温和湿润,的确拥有得天独厚的资源。甚至在澳大利亚本岛人的眼中,塔斯马尼亚的农产品也是公认的上等——就像日本人谈起北海道,韩国人说到济州岛。这里盛产全世界最好的樱桃、澳洲最美味的生蚝、近年对中国出口量仅次于挪威的三文鱼,以及品质极高的奶酪、葡萄酒、牛羊肉、薰衣草。

于是品尝美食变成了一项煞有介事的旅游活动。多数游客会专门抽出一天时间乘渡轮前往Bruni岛(中国游客喜欢叫它“不努力岛”),一站站打卡当地特色美食工坊:先来一打现开现吃的生蚝,再去奶酪工坊尝个奶酪拼盘搭配精酿啤酒,在蜂蜜工厂吃个革木蜂蜜冰淇淋,路过巧克力工坊又买上一堆手信……酒足饭饱再去看看灯塔踩踩沙滩,在“不努力岛”上度过不大努力的一天。

圣诞新年假期正是塔斯马尼亚樱桃的收获季,樱桃又是我最喜欢的水果,我们只好在已非常紧凑的行程里硬挤出了两个小时,一大早就直奔樱桃农场。老板是中国人,前台也是中国女孩。“你们运气真好,”她笑眯眯朝远处一指,“那片园子今天是第一天开放。”我们在那新鲜丰收的樱桃园里一通忙活,边摘边吃,挑三拣四,本想“严选”出最好的樱桃带走,可就真的是每一颗都完美无瑕!无论用怎样挑剔的眼光去看,它们的确就是个个莹润饱满、脆嫩清甜——“樱桃界爱马仕”果真名不虚传。

花费110澳币(约合500元人民币),我们一家五口最终带走了五个大小不等、装满樱桃的塑料盒,每一个都满到只能勉强合上。在樱桃园里吃了个肚满腰圆,本以为巅峰体验已过,我们很快就会感到腻味,摘了那么多樱桃最后一定会有浪费;谁知在接下来近一周时间里,它们跟随我们四处颠沛流离,居然没有一点变质的迹象,每一次吃都仍会由衷感叹其滋味之美。尤其是在摇篮山徒步的那天,下山途中体力几乎耗尽之时,铭基突然从背包里掏出一大盒樱桃,那感觉简直无异于天降甘霖!离开澳大利亚的前一天晚上,我们也刚好吃完最后一颗樱桃。

回到香港后,有一天在超市看到塔斯马尼亚樱桃,小小一盒“盛惠”538港币。“我们摘了得有5千块吧?”我妈惊呼,“还全吃了!”


也许这是上天给这个与世隔绝的岛屿的补偿,但更多是岛民们自力更生意识的结果——毕竟,活着走出亚瑟港的人们都是这片土地早期的开拓者。在岛上自驾时,我总觉得自己闯进了某个为世人遗忘的、自给自足的神奇世界,也有点像是行驶在格兰特·伍德的风景画中——绿色田野,波浪般的山丘,井井有条的农场,星星点点散落着的牲畜、农舍、小镇。来自中西部的美国人很可能会觉得自己正开车驶过自己的童年。

时不时经过某个小镇,通常散发着和顺舒适的气息,房屋大多素净,花园却无不经过了精心的打理。有些小镇就像是商量好了要营造出某种风格,于是家家户户都把门前灌木修剪成不同的动物形状,又或者在建筑外墙上纷纷画上彩色壁画。我们以一种庄严的态度缓缓驶过,很想跟谁打个招呼,但街上几乎看不到人影,只偶尔有一两个孩子骑着自行车穿过那片静寂。这样的时刻总是伴随着某种令人着迷的失重感,几乎不能相信世界尽头有这样一个地方,而当地人正过着他们不为人知却自得其乐的生活。这里没有我的位置,可光是看到这样的地方存在着,便足以让人从病态的自我沉溺中破壳而出,仿佛拥有了一种奇妙的自由。

作为游客,我们和当地人接触有限。但就有限的经验来说,他们的热情友善远超想象,一点也不“避世”或“哥特”。和英国一样,在此地与人交谈时直入正题是不礼貌的,通常得先来点“small talk”。不同的是,如果只是简单的付钱之类操作,在英国说声“你好”就行了,但在塔斯马尼亚(抑或是整个澳洲)却还远远不够——在你嚅嗫着递上信用卡之前,他们会看着你的眼睛,无比真诚地问出“你今天过得好吗?”。在别的地方,如果有人问“你过得怎么样”时,他们并不真的关心你过得怎么样。他们只是希望你能说“很好,谢谢,你呢?”,这个问题更像是一种问候。然而在这里,他们似乎是满腔热忱地期待着更多的交谈——即使只是礼貌地谈论无关紧要或不会引起争议的鸡毛蒜皮。

我们在塔州第二大城市朗塞斯顿住了两晚AirB&B,也接连两天都去附近的超市买菜回家做饭。如果说第一天是刚刚“破冰”,到了第二天,超市员工待我们已如熟人老友。热火朝天但言之无物地聊了好一阵天气、景色、食物后,员工忽然雀跃发问:“咱们今晚有什么打算呀?”我愣了两秒才想起当晚是2024年的最后一夜。

“呃……”我窘困地说,“吃饭?”

这就是那种会触发红灯警告的错误答案,既显得冷漠消极,又忘了把问题抛回给对方以保持对话流畅。在她惊讶却仍不失礼貌的回应中,我拎着购物袋落荒而逃,知道自己刚刚犯下了社交大忌。

然后,新年第一天,我们好不容易在到处休假关门的大街上找到了一家中餐。餐馆是新开张的,菜品选择有限,上菜也慢得出奇,老板却十分客气且健谈——不只是对我们这些同胞,他跟外国客人也同样聊个不停。我们渐渐得知老板是广东中山人,来澳洲已经35年,大学毕业后一直留在悉尼,近些年才搬来塔斯马尼亚。不知是不是中文说得少,他的语速比常人缓慢,总像是在大脑里努力搜寻合适的词语。

“这里的……生态……非——常好,”他像印度人那样缓缓摇头,眼中满是痴迷依恋,仿佛坠入爱河,“空气……都不一样……天气很舒服……风景好……人也少……”

是的是的,我们频频点头。

“你们有没有去……摇篮山啊?”他上菜时又发问。

“昨天去的,”我们赞叹,“太美了!”

那盘菠萝咕咾肉停在半空。“真的……太——美了!”他说话的语气几乎带着痛苦,仿佛在拼命忍受那份爱恋。他告诉我们,他在摇篮山下有1000多亩地,平日里雇了当地人打理。“我一开始有……300头牛,一年以后哦——”他竖起一根手指,露出一种秘密的浅笑,心满意足,又带着点警觉,“一年……一年就多了75头!”

当晚我们要从霍巴特飞回墨尔本,一整天行程都很紧张,那顿饭吃得人心急如焚。老板却始终从容不迫,举止庄重得令人不好意思频繁催促。我看着他慢条斯理地往返于厨房与餐桌之间,不疾不徐地更换骨碟,没完没了地和顾客small talk,忽然意识到他已完美融入了这座重启人生的岛屿。正如此地的人们一样,空间和时间对他的意义已有所不同,像是代表了某些更为开阔而宏大的东西。


一万年前,塔斯马尼亚与澳洲大陆分离。长期的与世隔绝令它保有原始纯净的自然,也成为野生动物们的天堂。对于时间有限的游客来说,塔州旅行最吸引之处便是可以轻松进入荒野,看到那些在世界其他地方很难偶遇的野生动物——包括濒临灭绝的“塔斯马尼亚恶魔”(袋獾,其实更像是长着獠牙的小黑狗)、袋鼬、袋熊、针鼹、鸭嘴兽……以及在澳洲大陆并不常见的几种袋鼠。

残酷的事实是,人们见得最多的其实是公路上被汽车撞死的野生动物。塔斯马尼亚的自然生态也令它成为全世界“动物路毙”(roadkill)事件最高发的地区,塔州的道路上平均每小时就有32只动物被杀死。这里的动物大多天生呆萌,缺少危机意味,很容易误入公路,遇到疾驰而来的车辆也不知如何反应。

在岛上自驾的那些天里,我们每天都要经过不计其数的动物尸体,其中又以袋鼠居多,有些已被压成了肉饼,有些则被抬到了路边——我以为是为了避免它们被反复碾压,后来才知道是为了防止食腐动物也被汽车撞死。事实上,我们也的确见到了正趴在动物尸体上大快朵颐的森林渡鸦和“塔斯马尼亚恶魔”。

毛衣对此既震惊又莫名兴奋。她每天在车里正襟危坐,目不转睛盯着前方的每一寸路面。“尸体!”她会不断发布实时播报,“尸体!肉饼尸体!”

实在是受不了这种折磨,外公忍无可忍,建议她换个更委婉的说法。

“大喵喵!”她迅速更换了版本,“小喵喵!超大喵喵!肉饼喵喵!”

当然,我们还是更希望看到活着的动物。我最想见到的是袋熊——自从第一次在网上偶遇它们的照片,这种毛茸茸的萌物就偷走了我的心。那“网恋”般的痴迷将我带到了玛利亚岛(Maria Island)——塔斯马尼亚的一个离岛,也是曾经的流放地,现在则以“世界袋熊之都”闻名。据说那里有“漫山遍野”的袋熊,在行前的期待中,我把它想像成了村上春树小说中的一幕:我和圆滚滚的小熊抱在一起,顺着长满三叶草的山坡咕噜咕噜滚下去。

抵达玛利亚岛的感觉很不真实,像闯进别人的梦里。岛上几乎是一片荒野,不通汽车,也没有任何商店或公共设施,食物和水都需自备。这里仍散落着一些旧流放地的遗迹,那股阴森荒凉之气与周围的自然美景形成鲜明对比:呈完美弧形的白色沙滩与参天古树比肩而立,嵌满化石的石灰岩悬崖一直延伸到锯齿状的山脊。岛屿似乎迅速吸收了人类,之前渡轮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全都不见了。我们在大风里孤独而恍惚地走着,山海间的寂静仿佛是一种有意识的力量,令人的当下全面崩溃。我忽然有点感激地意识到,已经很久没有和父母一起在真正的自然中徒步旅行了。

可是,说好的“漫山遍野”的袋熊呢?一下渡轮,吵闹的蜡嘴雁就来迎接我们了。可翻山越岭走了一个多小时,我们连一只袋熊都没看见——尽管到处都是它们留下的方形粑粑……时间流逝,焦虑啃噬着我的心:真能看见袋熊吗?不会白来一趟吧?

幸好,它们终于还是出现了。走到前囚犯定居点Darlington附近时,一团毛茸茸的灰褐色球状物仿佛从天而降。它正低着头专心致志地吃草,毫不理会欣喜若狂的愚蠢人类。亲眼见到袋熊的感觉就像跳进了卡通片里,它看起来基本上就是活生生的泰迪熊。如果穿上蓝大衣,戴上红帽子,它也完全可以是帕丁顿熊。从背后望去,它圆鼓鼓的大屁股活像我家的肥猫墩墩;它偶尔与我对视时,我需要很努力地将双腿钉在原地,才能忍住不上前抱住它狂撸的冲动。

后来我们又接连遇见了两只袋熊。它们似乎很满意岛上的生活,悠然自得地觅食、漫游、挖洞、拉方形粑粑,并不介意我们的存在。看来玛利亚岛的袋熊并不理解威胁的概念,我甚至怀疑,它们的生存策略就是卖萌和友好。当被体形更庞大的生物接近时,袋熊们只是将目光从草丛中略微移开,小短腿向侧面挪动几步,然后继续进食,似乎希望它们潜在的捕食者会被这出人意料的和平主义行为所打动,进而改变主意。有些时候,它们甚至摇摇摆摆地直接朝那动机不明的外来者走去,就好像在说“不好意思,您踩到我的食物了”。我觉得,如果袋熊有座右铭的话,它绝对是“keep cute and carry on”。

其实仅仅一天以后,我们就在摇篮山看见了更多的袋熊——半小时内就看见了8、9只。不知是否种类略有不同,那里的袋熊毛色更深,外形也更接近于一般意义上的熊。在我看来,玛利亚岛上的袋熊要可爱得多——起初以为是心理作用,后来听说还真有研究表明,就“毛茸茸”的程度来说,玛利亚岛上的袋熊要比普通袋熊高出30%!(尽管我也不知道,这个数据究竟是经过了怎样的采集和度量……)

回程的渡轮到来前,我已不再想和小袋熊抱在一起滚下山坡(实在是太多粑粑了!),却仍贼心不死地幻想把它藏在背包里带走。但这天最奇妙的时刻却并不直接与袋熊相关:为了追寻一只方形粑粑兽,我和毛衣走进一片灌木丛,袋熊早已不见踪影,我们却忽然发现自己被四面八方的目光所包围——无数只沙袋鼠一动不动地挺立着,直勾勾盯着我们看,眼神不知是木然还是警惕,但似乎下一秒就会腾空而起。我一瞬间寒毛直竖,感到一种古老的恐惧,或许源于那些童话故事——森林里迷路的孩子,周围影影绰绰潜伏的动物,一场即将到来的危机。

然后我忽然记起,沙袋鼠是性情温顺的动物,不会轻易攻击人类。在一种莫名的本能驱使下,我举起双手做出投降的姿势,缓慢倒退着走出它们的领地。沙袋鼠们挑衅地注视着我,仿佛知道这座岛屿是它们的保护区。

渡轮上,我在颠簸间半梦半醒地想着这些天的旅行。这段时间,外部世界又发生了许多事情:吉米·卡特死了。尹锡悦被弹劾。韩国一架客机坠毁,仅两人幸存……但这一切似乎都很遥远。在塔斯马尼亚,甚至在澳大利亚,遗忘惊人的简单,它让人只微弱地意识到,外面还有一个世界。

与此同时,澳大利亚也一直在被世界忽视。它像班级里不出风头的好学生,永远坐在角落里,循规蹈矩,默默无闻。可事实上,这里充满了值得注意却鲜为人知的东西,太多奇观无人知晓,无数奇迹未被赏识。比如说吧,当我们想到古老文明时,大多数人会想到苏美尔、古埃及、古印度、华夏、玛雅、希腊、罗马……可是很少有人知道,地球上现存最古老的文明属于澳大利亚原住民,其起源至少可以追溯到65000年前,并且一直延续至今。

对我来说,光是亲眼目睹这些看上去不大可能存在的生物活跃在它们的自然栖息地,已然是一个巨大的奇迹。野生考拉母子在树上抱成一团,袋熊摇摇晃晃拉出方形粑粑,袋鼠像落下的皮球蹦蹦跳跳掠过大地……当地人露出宽容的微笑,看着我们的惊讶好奇。我忽然觉得,他们和这片土地上的动物是一个整体——友好,缓慢,天真,没有任何杀伤力。


2017年我第一次来到澳大利亚。行前我把它想像成了一个充满异国情调的动物园:以字母“K”开头的动物们在赤裸上身的“雷神”扮演者Chris Hemsworth身边嬉戏,远处是阳光灿烂的海滩。落地悉尼后,我惊讶地发现了一座似曾相识的英国城市,当时还在游记里形容它“基本上就是打了三折的伦敦”。当然,这话有些刻薄,澳大利亚其实更像是英国和美国的混合体——随意、开朗、不拘小节,性情更接近美国,却搭着英国的架子。幽默作家David Sedaris形容澳大利亚是“穿着丁字裤的加拿大”,感觉也很贴切。

上次我们去了悉尼、布里斯班和黄金海岸,这次游完塔州决定看看墨尔本。悉尼以经济活动和自然环境取胜,但一旦剥掉由其海港衍生出的巨大视觉优势,在生活质量或文化享受方面,墨尔本似乎也毫不逊色,甚至更显松弛。

“悉尼像上海,”我们的一日游司机兼导游说,“墨尔本可能更像北京……或者西安?”

在菲利普岛观看企鹅归巢是墨尔本的必游项目,无奈门票早已售罄,只有旅行社手中尚有余票。为了欣赏这自然奇观,我们只得加入了墨尔本一日游的小团。当天的其他项目无甚出奇,导游倒很是尽责,靠谱中又带着点不羁,而且时有妙语。他说自己来了澳洲20年,还是说不好英语,只能混在同胞的圈子里工作。他把姿态放得很低,总在自我调侃,可仍能从只言片语中看出他其实过得挺不错——“我们家两百亩地……随便种点东西……后院里全是袋鼠……”哇,我心想,那几乎是个小农场了!

澳大利亚人似乎格外喜欢田园生活。除了打理花园或在后院里种菜,很多人更是希望拥有一小块土地,种植蔬果,饲养动物,做个怡然自乐的小农场主。小时候读到三毛那篇《相思农场》,说她每年冬天都要用存了一年的零钱买彩票,幻想着中了大奖就能去巴拉圭买个大农场。彩票还没开奖,宏大详细的计划已列得明明白白,令听到的人也统统被传染了相思病。那时我完全不理解她对农场的一片痴心,如今人到中年,越来越渴望亲近自然,也渐渐懂得了那份与土地息息相通的执念。我想起那位在摇篮山下拥有一千多亩地的中餐馆老板——这恐怕不是“入世随俗”,而是人类内心某种共通的需求。

“……澳洲人欣赏劳动之美。”导游忽然换了一种文绉绉的表达方式,语气也变得庄重,就好像这才是他的本来面目,之前的谐谑只是为了“向下兼容”。

“只有劳动,人才能独立和自由。”

我掏出手机,把这两句话原原本本记了下来,以防自己忘了这一刻的震动。

整车人都没有反应。导游放下话筒,沉默片刻,又恢复到之前插科打诨的风格,八卦澳洲各地的房价,中国各路名人明星在墨尔本的豪宅;甚至带着点猥琐,说起澳洲的海滩美女,又说咱中国男人在这里容易自卑,因为本地盛产肌肉男,人家成天户外运动,个个高大威猛……

可是时不时地,他还是忍不住要抒发点人生感慨。“人一辈子就是找个自己喜欢的地方,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对不对?”他似乎是在解释自己留在澳洲的原因。“大家有没有看过《出走的决心》啊?就是那种感觉,人这辈子就是要做点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

什么是他真正喜欢做的事情呢?答案是钓鱼和抓鲍鱼。“当你抓到一个比脸还大的青边鲍,或者钓到过一次100公斤的金枪鱼,”他痴痴地说,仿佛三毛附体,“你就再也不想去冲浪了,也不想看企鹅了,也不想追极光了,你就什么别的都不想干了……”

一说到极光,熟悉的自嘲又回来了。“我看过极光,也看过好多次流星雨,许了好多的愿啊,”忽然话锋一转,“结果还是在开车。”

车子已经快要开到菲利普岛。团友们依然鸦雀无声。导游突然半开玩笑做崩溃状:“我太难了!我说什么你们都没有反应!”

带台湾团和马来西亚团就不会这样,他委屈地说,他们都会给足回应,气氛总是很欢乐。

死水一潭的沉默中,传来一个小小的、怯怯的声音:“我们都是i人……”

除了我们一家五口,这个小旅行团里全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其中有几个本身就住在国外,其余都是从国内特地飞来旅行。我猜想他们应该都有很不错的工作,才能负担得起花费不菲的澳洲之旅。奇怪的是,他们身上的确看不出任何年轻人特有的好奇或雀跃,更多呈现出一种麻木状态:不笑,不对视,不主动攀谈,也不做任何回应,眼神里尽是飘忽和冷漠。

我并不认为他们真的冷漠,也不相信大家碰巧都是i人。或许那只是一种低能量的表现,是高压力社会环境下的自保本能。低下头去,缩小自己,不投入情感,这是无话可说的世代。“找个自己喜欢的地方”,“做真正喜欢做的事情”——听起来就像天方夜谭。拥有选择似乎是种幻觉,还不如把脑袋继续埋在沙子里。

“袋鼠!”导游突然说。

车子已来到诺比司角。窗外一侧是海岸,另一边是无尽的荒野草丛,无数只袋鼠正活跃其间,与车上的我们两相对望。周围一阵骚动,手机纷纷举起,伴随着“哇”的一声声惊叹,我第一次看到这些年轻的同伴们展露出与他们年龄真正匹配的笑容,就好像重新被点燃了生命能量。夕阳西下,袋鼠们一径蹦呀跳呀消失在远方。或许它们也别无选择,远方却总像是闪耀着自由的金光。


5年前,我们的朋友M和Y夫妇也决定奔赴远方,从香港移居墨尔本。旅途的最后一天,我们终于久别重逢。来到他们的新家,看到两个以不可思议的速度长成少女的孩子,还有两只猫咪和Y精心打理的美丽花园,感觉恍如隔世。

友谊需要命运的配合。我们的友谊从网络发展到现实,倾盖如故,仿佛会地久天长;却碍于时间和距离,每每只是电光石火间的交汇。但M和Y仍是我们真心喜爱并时常挂念的朋友,多年后异国重聚,吃着羊排和川菜把酒言欢,我们终于可以补齐彼此这些年的遭遇。

说来也真是勇气可嘉。移民墨尔本前,他们甚至从未踏上过澳洲的土地。举家迁徙,百废待兴,无数琐事需要解决,又花了很长时间才找到工作,其中艰辛可想而知。记得以前读过一个短篇小说,讲的是一个印度人移民到美国的生活。故事的最后,主角看着电视上阿姆斯特朗登月的新闻,忍不住发出感慨:那些宇航员,那些永远的英雄,他们在月亮上不过待了几个小时,而我在这个新的世界里生活了近30年。我知道我的成就不过普普通通,这一切也显得平平常常,然而总有一些时候,它们却是超乎我想象的奇迹。

我很为朋友开心——他们亲手创造并享受着自己创造的生活。外面阳光灿烂,院子里鲜花盛开,孩子和猫咪都健康开朗,工作不算忙碌,几乎每天居家办公(!),假期又很充足。当地人普遍包容,尊重多元文化。政治也相对温和,社会冲突较少,没有激烈的“文化战争”。听说墨尔本的治安比以前差了一些,但也只是从“世界最宜居城市”榜单的第一掉到第四。这里的生活总体上显然相当愉快——即使不是幸福,总归还是快乐的。

朋友却似乎并不全然满意。他们尤其对这里公立学校的教育水平感到失望,认为课程太过简单落后,学校对孩子的学术要求也过分的低——“六年级了还在用手指算数!”有些州甚至取消了学生必须学习数学或科学才能从高中毕业的要求,而数学和科学技能乃是现代世界的基石。澳大利亚社会本身也过于强调体育和户外活动,长期以来损害了人们对学术教育的重视。

而另一面的现实是:如果想要考上好大学,不卷体育也还是得卷学习。这样一来,孩子要么努力挤进私立学校,要么就得自己在外面补课。朋友并不是那种鸡娃的家长,却也不得不开始送孩子去上补习班。

某程度上,其实我也能理解澳大利亚的教育。大部分学校的目标不是培养精英,而是让普通孩子在不成为文盲的底线之上自然生长。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澳洲人也不觉得大学是人生必需品,做个普通劳动者也很值得自豪。

我还听说,澳大利亚的文化中有个概念叫“高大罂粟花综合症”,类似于中国的“枪打出头鸟”,用来形容社会大众对“成功人士”(即“高大罂粟花”)的集体批判或嘲讽——他们不赞成追求成功,也不喜欢任何人过分突出,最好是所有人都在同一水平线上。这恐怕来源于澳大利亚人痛恨阶级观念和“出身决定论”的历史记忆和群体心智,其中也不乏反智主义的倾向。

澳洲人太悠闲,太容易自我满足了,朋友说,我还是希望我的孩子们将来能去到英国,去到欧洲,去看看更大的世界。

如果她们看过了世界,还是选择了回到这里呢?我问。根据我的亲身观察,在英国时认识的那些澳大利亚朋友同事,“看过世界”后几乎无一例外地选择了回去,回到他们深爱的慢节奏生活和阳光海滩。

“那我会很失望的。”朋友说。

我有些吃惊。“可那是她们的选择。”

“是的。我当然不会干涉,但我会觉得失望。”

我仍然内心震荡,但没再说话。英国或欧洲,真的比澳大利亚更好吗?

那天晚上朋友家还有一位女性客人,是在国际上颇有声名的中国行为艺术家。她有澳大利亚绿卡,回国居住多年后又返回了澳洲。似乎很不满意这里的艺术环境,当晚她也不断向我们打听英国的情况,想知道英国艺术氛围如何,大众和评论界是否更有深度,天气是否真如传说中那般难以忍受……

澳洲人整体艺术素养不行,她解释道,他们不喜欢冲突,不喜欢任何痛苦或尖锐的东西。他们只想要轻松愉快的艺术,麻醉药般舒适,没有道德负担。她那些不以取悦观众为目的的作品在这里总显得水土不服,也难以得到严肃的对待。那种感觉,她形容,就好像“一拳打到了棉花里”。

艺术家想搬去英国试试水。她有作品被Tate Modern美术馆收藏,对伦敦也有很好的印象。是的,我们都同意,英国文化底蕴深厚,人们艺术素养普遍较高。但伦敦居大不易,物价更高,治安更差,光是租房和银行开户都要磨掉半层皮。更何况艺术家年纪不轻,还有基础病,医疗方面肯定不如澳洲的Medicare便捷安心。习惯了澳大利亚的好天气,她也十分担心自己无法适应英国的凄风苦雨和漫长冬季。一盆盆冷水泼来,艺术家越来越犹疑。那些她所不屑的舒适和愉快,阻碍着她的艺术追求,在现实权衡中却是难以舍弃的东西。

而对我的朋友M来说,生活里有什么东西还远远不够。澳大利亚常被称作“南半球的挪威”,在它们如出一辙的稳定、和平、优良背后,似乎也都缺了点什么——那些你也许希望在需求层次的更高级别找到的东西。如果你是个普通人,才能平平,安于现状,那么此地便是理想国;如果你卓尔不群,志向高远,或者多少有些特立独行,那么很不幸,你就是那株不受欢迎的“高大罂粟花”,迟早要被砍掉。

我相信,M也并非认定自己的两个孩子就是天才精英。他只是希望她们能挣脱舒适的枷锁,去广阔天地间寻找一片拥有更多机遇的土地,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潜能,实现人生价值。那些远走好莱坞闯荡的澳大利亚演员,那些我在伦敦遇见的北欧同事,大概也都是出于同样的目的。

朋友夫妇本身便比常人更敢于折腾。他们将人生视作可以一次次重启的游戏,从内地搬到香港,又从香港搬去澳洲,从不相信命运会那样狭窄下去。只不过,他们的出走并非纯然为了“自我实现”,而更多是为了拒绝一些无法忍受的东西。现实并不完全符合预期,澳大利亚不是M的理想国,但世上哪有完美的目的地?大部分人所能做的,不过是在那些可选择的目的地中权衡利弊,明确自己更看重的是什么,在保住底线的前提下忍受可以忍受的东西。事实上,正因为朋友将女儿带到了这个不完美却已足够好的地方,正因为生活中已有了隐形的安全网兜底,M才会希望女儿能有更高远的追求,或是在不断的追求中找到自己生命的意义。

平庸的幸福并不可耻,在当下的时代环境里更是令人羡慕。毛姆在《人生的枷锁》一书中写道:“一个人生下来,工作、结婚、生儿育女,最后死去。这不也是最完美的图案吗?也许向幸福屈服就是自认失败,但这是比无数胜利还要强的失败。”

可毛姆之所以有此议论,不正是因为这两者间总存在着某种古老的敌意吗?与其折弯了说服自己,不如诚实地直面内心的挣扎和不自洽。毕竟,每个人的内心都翻涌着许多复杂的、甚至是相反的情绪。为此我尊敬朋友——比起快乐,他一向追求的是诚实和自由。我甚至觉得,他的折腾也不一定到此为止,命运仍然掌握在他自己手中。

夜深了,我们在寂静的路边拥抱道别。想起前两次相聚,都约在香港的热闹街头。时间过去那么久,总觉得我们依旧能够一起走出人群,转瞬间便能在霓虹灯牌下再度聚首,但同样不言而喻的是,我们只会各自前行,找寻属于自己的道路。我从夜色和令人窒息的命运之感中转过身去,走向北半球的归途;心中却仍有种不可置信的感动,就像看到一只袋鼠在漫长的夏日黄昏里穿过灌木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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