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布拉格的几天里我发现了一件事:这座城市容易让人得颈椎病,因为游客们可以在整趟旅途中都一直仰着头——望向它那哥特式的黑暗天际线,望向高低错落的尖塔和屋顶,望向无处不在的红顶黄墙。
住在英国八年却从未去过捷克,每每想起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大概因为那时对欧洲审美疲劳,每逢假期总想往中东、印度、北非跑。当然也总听人说布拉格美如梦幻,可似乎总也敌不过异域风情的那份吸引;要不就是趁着长周末一再地重游法国、西班牙和意大利——美食美景,阳光灿烂,和它们相比,布拉格总没来由地让人觉得阴郁。
冬日的布拉格的确阴郁,就像是被它哺育却并无归属感的捷克作家卡夫卡将自己神秘而阴暗的灵魂注入了这位“带爪子的母亲”。布拉格是欧洲少数几个经历了二战但老城区几乎完好无损的城市之一,城中的街道和建筑往往依然保持中世纪的风貌,许多房屋都带有宗教色彩的壁画,连街灯都是古老的煤气灯。旧城广场的天文钟精美绝伦,每到整点便有耶稣十二门徒的木偶走马灯般一一在窗口出现致意,同时下方的死神还会牵动铜铃。然而这样的鬼斧神工背后也有中世纪式的黑暗故事——据说为了让世界上不再有同样完美的钟出现,建造此钟的工匠事后被执政者派人刺瞎了双眼。
当我们漫步于这座老城的鹅卵石街道,看旧式马车载着兴高采烈的游客穿梭于广场,清晨避开汹涌人潮来到堪称露天博物馆的查理大桥(我认为很有可能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桥),夜间仰望灯火通明的布拉格城堡,或是在瑟瑟寒风中与穿着薄薄丝袜的本地女士一道走进金碧辉煌的鲁道夫音乐厅。。。在某些瞬间都会觉得自己不小心闯入了一个童话——不是安徒生的童话,更像是格林兄弟的黑色版本。
布拉格到处都是卡夫卡的踪迹,伟大的作家总能赋予城市一种神话般的特质——尽管卡夫卡本人一直觉得自己在罪恶、孤独和充满敌意的社会环境中生活,也一定想象不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这座城市的知名景点。靠近查理大桥的卡夫卡博物馆是个有点奇怪的地方,它详尽地记录了卡夫卡的成长,包括他早期受到的影响、他与父亲那纠结的关系、他的各位女友。。。可是偏偏对于他的作品说得不多。整个博物馆的布局设置更像是个现代艺术展,各种光影和黑暗使得造访并不那么愉快,或许是为了衬托卡夫卡的人格?展示板上使用的英语更是令人疑惑,作者似乎沉迷于一种古怪的存在主义手法,但几乎完全没有意义。。。如果你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卡夫卡迷,你大概会喜欢这个超现实的博物馆,否则恐怕会和我一样失望吧。
对了,比博物馆还要古怪的是它门前的“小便雕塑”——两个青铜色彩的裸男面对面地旋转着臀部,不断地小便在水池里。。。这和卡夫卡到底有什么关系?是那种如出一辙的怪诞与荒谬吗?
幸好还有圣诞市集,把我们从这满眼的阴郁之美中拉回到活泼热闹的现世人间。圣诞已过,但那巨大华丽的圣诞树仍矗立在旧城广场的中心,广场上满满的都是红顶摊位,出售各种工艺品和正在制作的传统食物,空气中弥漫着烤肉、热葡萄酒和肉桂粉的诱人香气。一开始那真是极其吸引的——寒冷冬日里人们热热闹闹地挤在一起,人手一杯热红酒,吃着披萨、猪蹄、烤香肠、土豆泥和热乎乎的糖衣面点。可是走了一圈才发现,那么多摊位来来去去卖的其实也不过就是这几样东西。。。一种名叫“Trdelnik”的捷克传统甜点无处不在,现场制作的阵仗也颇有看头,是用长条的面团一圈一圈卷在长棍上烘烤而成,出售时取下一圈,撒上糖粉、核桃粉、肉桂粉等等,卖相十分可爱,味道也不错,只是吃的时候有罪恶感,总觉得糖分高得太不健康。
后来我们才发现,捷克食物总体来说都不太健康。。。与想象中的东欧和俄罗斯都差不多——高糖高油,没什么蔬菜,到处都是肉肉肉。城中的法国菜和意大利菜倒是质量很高,而在研究过路边餐馆的菜单之后,铭基马上做出了明智的决定:“捷克菜嘛。。。一顿就够了。”
于是我们一直小心地避开捷克菜,直到离开的那一天中午,再不吃实在说不过去了,于是选了一家在游客和当地人中口碑都超好的餐厅Lokál,听说那里不但环境轻松有特色,更是一个很棒的喝捷克啤酒和品尝典型捷克美食的地方。
Lokál是那种让人一看就心生好感的餐厅,室内空间纵深很长,好像火车车厢,简单的装修和木头桌椅又有种down to earth的朴实亲切。啤酒单丰富得吓人,铭基点的一杯不过是沧海一粟。菜单则还是预料之中的肉肉肉。我在一堆肉食中犹豫纠结,身材高挑的女服务生却一直以一种东欧式的咄咄逼人的热情游说我:“前菜我建议这个。。。带汤汁的牛肉。。。very very good。。。主菜你绝对应该试试我们的炖牛肉,very very good。。。和我们的dumpling一起吃,你知道我们捷克的dumpling吗?噢你一定要试试!。。。饮料呢?。。。柠檬苏打?不不,你得试试我们的蔓越莓苏打!Very very good!”
作为一个懦弱的人,尽管能够想象得到吃下一堆牛肉的感受,我还是很没种地一一屈服了。铭基倒是很有自己的坚持,尽管女服务生也一再以威胁的口吻向他推荐牛肉,他还是丝毫不肯妥协:“你们有什么其它的肉?今天我不想吃牛肉。”
服务生一愣:“可是我们的炖牛肉真的very very good。。。”
“就猪肉吧,”他指着这个菜单上的猪颈肉,“这个怎么样?”
女服务生一腔热情被冷水浇灭,只得“愤”而离去。菜上齐之后,看着满桌的肉,我们都不由自主地叹了口气——或许捷克人真的就好这一口吧,感觉活像进入了大学男生的美梦。。。火腿还凑合,炖牛肉味道普通而略柴,倒是女服务生看不上的猪肉鲜嫩得超乎预期。至于那个所谓的“dumpling”,则压根不是我们想象中的捷克饺子,而更像是馒头片或松散的发糕。。。说实话,所有东西中能勉强称得上“very good”的就是那杯蔓越莓苏打了。。。
两个人尽了最大的努力也还是没能吃完。女服务生经过时看见我们盘子里剩下的菜,一不小心又刚好与我目光相接。
“要不。。。”她讪讪地笑了一下,“再来杯蔓越莓苏打?”
到了布拉格才发觉,一别经年,对欧洲的审美疲劳依然存在,犹如某种顽疾。教堂、城堡、雕塑、广场、鹅卵石道。。。尽管美如童话,还是看得眼睛都塞饱。仔细想想,“免疫”的大概只有伦敦和巴黎这两座城市吧,内涵实在丰富,堪称百去不厌。
从布拉格回到伦敦,感觉是从一种阴郁转换到了另一种阴郁。满眼依然是湿漉漉阴森森的黑,但布拉格的黑主要源于其中世纪风貌的环境以及历史政治事件给人留下的印象,而伦敦的黑则更多的是一种气质:沉静、内敛、冷峻;在永远挺得笔直的肩头,在即使再冷也不会换成羽绒服的大衣上,在外国人难以捉摸的幽默里。
“人群中这些面孔幽灵般显现 / 湿漉漉的黑枝条上朵朵花瓣。”第一眼看到庞德的诗句便让我想起伦敦地铁站里的人们,后来才知道他是根据在巴黎协和广场地铁站的印象写成的,但诗中的意象放在伦敦也分外贴切。
重返伦敦的第一天,走在Euston地铁站里不小心碰到旁边的年轻男生。“Sorry love!”他脱口而出。我的心弦被悄然拨动,一股温情如暗流汹涌。十几年前刚来英国不久便发现,英国人虽然貌似严肃拘谨,日常称呼上却异常亲热,即便是陌生人也会开口闭口称你为“love”、“darling”、“sweetheart”。一开始真觉得像淘宝的“亲”那样肉麻,久而久之却也已成为了生活的一部分。久违了,love。
伦敦几乎没有变化。泰晤士河涛声依旧,两岸的建筑仍是熟悉的轮廓。如今的我已经不再戴着“粉色眼镜”来看这个城市了,但每次经过Tower Bridge的时候仍然会惊艳得说不出话来,感觉就像活在明信片里。女孩还是喜欢穿黑色丝袜,男生的牛仔裤还是全世界最紧。天气依然瞬息万变,服务效率依然很低,人们喝咖啡还是不加全脂奶,逛街时发现店铺的更迭少得可怜,连地铁司机不动声色的冷幽默都和从前一模一样——“We are now travelling through Baker Street, as you can see Baker Street is closed. It would have been nice if they had actually told me, so I could tell you earlier, but no, they don’t think about things like that”;或是“We can’t move off because some idiot had their fxxking hand stuck in the door”。。。
在Covent Garden逛街时内急,附近也没有公共厕所,我特别豪气地跟铭基说:“走!还是去我的pub吧!”这是我俩之间心照不宣的玩笑,所谓“我的pub”其实只是一间开在街角的老酒馆,生意永远那么好,顾客多得往往要拿着啤酒站到门外去。进门后拨开人群,绕着吧台转大半圈便有楼梯通往二楼的洗手间。过去那么多年我从未在此喝过一杯酒,却厚着脸皮不知在这里“蹭”过多少次厕所,潜意识里竟也把它当成了自家后院。看到“我的老pub”依然骄傲地耸立在街角,我觉得它也许还能再坚持一百年。
还有唐人街离Leicester Sqaure地铁站只有几步之遥的那家Hong Kong Café。典型的港式茶餐厅,味道秒杀青岛任何一家粤菜馆。伦敦的粤菜总体水准不俗,以至于身在国内竟常想念异国土地上的一碗车仔面。一出地铁站,看到那黄色招牌仍在,禁不住松一口气。桌椅摆设还是老样子,车仔面也还是老味道,选择“米粉”或“米线”时还是要仔细想一想才不会搞反(和我的家乡不同,广式的米线反而比米粉要粗),只是服务员几乎全部换过了一拨儿,能说粤语的已经没剩几个了。
在伦敦地铁站里穿行时最有“浮生若梦”的感觉。这种感觉从进站时接过一份免费的“Evening Standard”开始,那一瞬间我才发现自己一直在想念的并不是这份免费报纸,而是向乘客派发报纸的男人,以及他们说出“Evening Standard”这两个字的特殊发音方式。曾经有段时间我爸来伦敦做访问学者,一天我在地铁里偶然见到他的背影,看他像其他人一样穿着风衣,夹着份报纸拿一把雨伞,笃笃定定走去换乘Jubilee Line,心中一阵欣慰——还真像个“老伦敦”!
至今仍记得在地铁里度过的无数个清晨和深夜。睡眠不足,神思恍惚,对身心俱疲又一成不变的生活感到迷茫困惑。在黑压压的人潮中拐弯、上楼、出站刷卡,一系列动作更像是身体的习惯反应,身边尽是一张张面具般麻木而冷漠的脸。有一次看到龙应台说“当你的工作在你心目中有意义,你就有成就感。当你的工作给你时间,不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成就感和尊严,给你快乐”,的确一针见血——那时的我真的很不快乐。
这一次却是前所未有的轻松愉快。走在伦敦的地铁站里,我比任何时候都更庆幸自己曾经作出的每一个选择,是它们使我成为今日的我。今日的我不会为步伐沉重的上班族感到可惜,也不再羡慕那些眼里写满好奇的观光客。或许,终于,我的“住家人格”和“旅行人格”已经平衡成同一个人了。
重返伦敦的日子里每天都很忙碌。有些事情你住在这里时未必常做,离开后却忍不住朝思暮想,比如吃一顿地道的英式早餐,比如看音乐剧,比如与好友一道享用英式下午茶。更不用说去博物馆,看展览,逛各种市集了。Samuel Johnson说“when a man is tired of London, he is tired of life”,所言非虚。无论你是否喜欢伦敦,有一件事是肯定的——在这里你永远不会感到无聊。热爱艺术?到处都是免费的博物馆和画廊。喜欢歌舞表演?这座城市简直就是麦加。想要活在过去?街道本身就是嵌入式的历史,更有各种主题派对任君选择。想要逃离城市的喧嚣?城里的公园多得令人头晕,大到不可思议,甚至有野生鹿群出没其间。你是个美食家?Well,英国的食物也许风评很差,但伦敦却是世界各国美食的大熔炉。。。这座城市每天都有各种活动,可以满足各类人群,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遭遇什么样的惊喜。伦敦当然是昂贵的,但并非在每一方面都如此。
我想我最喜欢的还是这座城市的人。伦敦是那些实际上根本不普通的普通人的天地。地铁歌手弹得一手精彩绝伦的吉他,老爷爷狂热地收集锥形路障,邮递员能淡定解读莫尔斯电码写成的地址,西装白领男会英勇拦截刚抢完珠宝店企图逃走的匪徒。。。其它国家的人常说“英国多怪人”,或许这里的人们的确有些古怪、闷骚、神经质,然而恰恰就是这些不完美的特质最令我怀念,恰恰是那些令人抓狂的细节使人成为真实的人。
我认识的伦敦人很少真的来自伦敦。所谓的“伦敦人”并非以籍贯来划分,而是受到这座城市的气质熏陶、为它所塑造的人。比如说,我自然永远是中国人,但也绝对认为自己曾经是一个伦敦人。正因为这里的每个人都来自别的地方,于是大家似乎变成了一个surrogate family。我发现我和伦敦朋友的关系与我和家乡的朋友非常不同:在故乡,人们成为朋友更多是出于习惯,而非彼此的选择;而在伦敦,我们走到一起不是因为我们一起长大,而是因为彼此都选择了对方。
最型最潮的伦敦人还是集中在Brick Lane。犹记得当年与好友一道在那里摆摊出售自己的闲置衣物,虽然后来被警察驱赶,居然还是在警察眼皮底下把那面大镜子给卖了。。。如今那块地方已经不让随便摆摊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长溜的Boris Bike。但这也丝毫无损于人们的逛街热情,阴冷冬日里依然满街尽是有型有款的青年男女,跳蚤市场、复古市集和美食大排档也照样兴旺热闹。
尽管如今的Brick Lane是青年艺术家和时尚潮人的大本营,但它毕竟也是大批移民居住的East End,在许多人眼中仍可算是有些“边缘”和危险。路过此地的朋友曾经被人打劫,住在附近的gay蜜半夜里被人爬上阳台偷走了自行车,一位朋友讲的另一个故事更令人捧腹:某人的自行车同样被偷走,但朋友们纷纷安慰他说肯定能在Brick Lane的周日集市上找回来。。。果不其然,到了周日,集市上真有一哥们儿骑着他丢失的那辆自行车来来回回地向人兜售!失主一边赶紧报了警,一边假装买主与那哥们儿议价,最后和警察一道成功地把偷车贼堵死在小巷里。。。
和很多伦敦人一样,住在英国时我也有逛古着店、跳蚤市场和慈善商店的习惯,而且在这些地方淘到了不少心爱的服饰。可是回国两年多,发现国内不但淘二手衣的风气还很薄弱,无数年轻人更是将拥有名牌衣服和包包视为人生终极追求,或是心甘情愿地花很多钱买A货。要么就是一味追求流行,许多淘宝“爆款”恶俗不堪,还偏偏有那么多人趋之若鹜。。。这种畸形的现象以往我只是有所耳闻,回国后才真是大开眼界。英国的年轻人很少会买那么贵的衣物,也并不盲目追求流行,他们能用从二手店和跳蚤市场淘来的便宜服饰,把自己打扮得非常有型又极富个性,那份自信的帅气是从心底自然生发的。这才是年轻人应有的骄傲嘛!好像咒语一样、跟着念诵就能拯救自己的衣服和包包,其实是根本不存在的呀。
自信。有一天在地铁上,看着对面那个打扮得好似一只黑色孔雀的印巴小哥,我忽然觉得,也许这就是我重返伦敦最大的快乐。这份自信安静而稳固,植根于内心的准则,而不是建立在与别人的比较上。
和看上去似乎全无改变的英国相比,当下的中国好生热闹。年轻人都在讨论如何创业,所有行业都被所谓的互联网思维搞得天翻地覆。有时我喜欢这种看起来活力无限的感觉,有时又觉得有些荒唐——朋友圈里十个人就有七个在“创业”,而且多数是网站、APP、公众微信号。我偶尔在朋友圈发条自己的胡思乱想,居然也有朋友留言说这是商机,可以考虑大干一场。。。
有些人是真的在追逐梦想,想做些对自己或这个世界有点价值的事情,我对他们抱有敬意。但更多人的“梦想”其实只等同于金钱,他们甚至并非真心喜欢自己想做的东西,只希望能靠复制别人的经验来赚到快钱,比如直接抄袭某个成功的外国网站。。。过去我们已经见识过一阵阵的蛋挞店、珍珠奶茶店、啤酒炸鸡店风潮。。。如今的“创业潮”一窝蜂地集中在IT领域也就毫不奇怪了。
在英国不会同时出现那么多家珍珠奶茶店,也不会有那么多人同时绞尽脑汁研究还有哪个外国App可以复制。也许是因为他们的工业革命和科技发展都领先我们太多,早已过了那个以金钱衡量成功与否的、价值单一化的阶段。一个成熟的社会自有其多元的价值观,每个人都有自己愿意扮演的角色,而不是一味地追赶热潮或与别人比较。IT程序员也许会在下班后学习舞台剧表演,banker辞职去开蛋糕店,汽车修理工快乐地工作了四十年,一间成功的餐馆一点也不想多开几家分店。。。他们执着于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不是别人都在做的;他们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而不是那些精英杂志所推崇的生活。或许整个社会看起来有点暮气沉沉,宛如波澜不惊的湖泊,可是每一滴水都是一个人安安静静的自信。
和伦敦的朋友重聚时,每次一想到大家竟然已经认识了那么多年,就忍不住哀叹青春已逝,同时也意识到,路过我们生命的每一个朋友,其实也都参与了我们,并最终构成了我们本身。一个人是由自己的经历和感受造就的,某种意义上,我们都由故人和往事堆积而成。
异国他乡的日子似乎已经刻在了骨髓里。当年离开英国我才发现,在另一个国家生活会永远地改变一个人。你将再也不是从前的你,也不会再以同样的角度看待事物。也许我很难公正地评判英国的价值观,因为它们已经变成了我的一部分,构成了我的信仰基础:容忍异己胜过民族自豪感,自由优先于高效,对于规则秩序宛如信奉神明般遵循。
曾经问过一位阿根廷朋友,为什么喜欢伦敦?他说当你住在伦敦时,会感到自己真的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于我心有戚戚。在国内时往往只注意到国家民族、集体归属,来到英国后才突然意识到我们不仅仅属于国与族,我们还是个人,同时也是人类的一部分。从此以后,当我们看待某件事情时,便有了三个不同的角度。
尽管如此热爱伦敦,临走的时候却并没有特别的依依不舍,因为知道自己还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回来,因为知道它已经永远和我在一起了。
也因为我再也不想变回那个曾经在此生活的我。正相反,现在我最想要的是从每一个去过的地方拿来最最喜欢的部分陪伴我。我希望街道如日本般干净,男人像意大利帅哥那么有型,陌生人都有英国人的幽默,街坊邻里如台湾一般友善,宗教文化像印度一样宽容;我想要在街角来一间爱尔兰酒吧,充满笑声和音乐,旁边再来一家法国咖啡店,每天都能享用美味的brunch和甜点;我希望能常常体验拉丁美洲的神秘与疯狂,也希望能随时看见心爱的家人朋友。。。我想以某种方式把它们统统拼起来缝成一件衣服,每天穿着它来来去去,为自己亲手打造一种多元文化的温暖慰藉。
你看,我曾以为自己只想永远在另一个不同的世界做一个陌生人,然而如今的我同样需要熟悉感,远远多于曾经。
所以,此刻,当我吃完海底捞,泡好一壶茶,在疯狂淘宝的间隙中写下这些零零碎碎的想法时,心中也实在不是不满足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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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拉格
伦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