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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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时候,不是你去寻找一本书,而是那本书自己找到了你。年前我在香港机场匆匆买下一本英文书,是因为我在仓促之间将它错认成另一本早就想看的书。然后我迫不及待地在飞机上翻开它,跳过序言开始读正文,很快便发现自己被拽入一位36岁的神经外科医生保罗的不幸人生——作为一位热爱文学和户外运动的非吸烟者,保罗是斯坦福大学医学院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然而持续的体重下降和背部疼痛令他不得不去看医生。保罗甚至在肺癌确诊之前就已猜到了即将发生的事情。在那宿命般的一刻,他写道:“我想象中的未来,就要实现的未来,那么多年奋斗即将迎来的人生巅峰,全都分崩离析了。”

我合上书本,深呼吸一下。此刻我已意识到自己买错了书,但也已经无法从保罗的世界里抽身离去。会有奇迹发生吗?我翻回到有作者简介的那一页——没有奇迹,癌症最终夺去了他的生命。重新翻开书,它变得更沉重了。

某程度上,阅读逝者的回忆录像是一种自虐,尤其是当你喜欢作者。因为我们从一开始便已知道了结果,知道那样精彩的人生和深沉的思想即将归于虚无。有一天,我正坐在曼谷Paragon商场地下一层的美食广场,一边吃饭一边读这本书,一位高大的西方男生端着托盘径直朝我走来。“好书,对不对?”牛肉汤粉在他的托盘里直冒热气。我们简短地聊了一会,他告诉我他和保罗一样来自旧金山,即将成为一名住院医生。他说他之所以选择肿瘤科,而不是更清闲、压力更小的其它专业比如放射科或皮肤科,正是由于受到了保罗和他这本书的巨大影响。这番对话颇令我震动——归于虚无的只是肉体,保罗死后仍能通过文字对他人的生命产生深远影响,无异于一种虽死犹生的奇迹。

“但我有个问题,”肿瘤科医生盯着我盘子里的海南鸡饭,“吃饭的时候看这种书……你吃得下么?”

事实上,尽管我有无可救药的好胃口,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也不得不常常停下来休息,只为了努力把眼泪憋回去。保罗的遭遇当然是悲剧——一个四十岁前死于癌症的医生怎么可能不令人心碎?然而,如果只将这本书如此归类是对作者的侮辱,因为保罗本人并不是一个悲剧。这本书不是一本自怜自伤的回忆录,我也不是因为作者死了才拔高它的价值。正相反,它是一个强大的与死共生的故事,自带一种与时间赛跑、有重要的话要说的紧迫感——不是用死亡煽情,也不是“活在当下”那种老生常谈,而是告诉大家这一路上究竟会面对些什么。当然,他也不只是描述这一路上的状况,更是以自己的血肉之躯在其中跋山涉水。

 

保罗的文字优美而深刻,当中有种诚恳和正直令人惊羡,那是一种诗人与科学家共通的气质。医生常有好文采,许多文学大家都曾是医生——从国外的契诃夫、毛姆、济慈、柯南道尔、布尔加柯夫、渡边淳一,到国内的鲁迅、余华、冯唐、毕淑敏……或许是因为他们比常人更高频率地见证和思考痛苦与生死吧,而这些同样也是文学的永恒主题。

然而,除了契诃夫和威廉·卡洛斯·威廉姆斯等少数几位从未放弃医生职业的作家之外,历来弃医从文者众,弃文从医者却寥寥无几——恕我直言,我总觉得后者需要更多的付出和更大的勇气,而保罗正是其中之一。他有斯坦福的英语文学和人体生物学双料学位,硕士继续攻读英语文学。他一直想知道:生理、道德、文学与哲学,究竟在什么地方相融交会?然而文学研究令他渐感沮丧,因为他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文学研究关注的很多东西都太政治化,而且反科学。他开始觉得,要对生与死的问题有实质性的道德意见,关键在于对其有直接体验。而惠特曼的话给了他鼓励——“只有医师才能真正理解‘生理与精神并存的人’”。只有从医,他才能追寻严肃的生理哲学。而从道德的角度来讲,比起行动,思考实在微不足道。

手术刀在召唤。保罗放下书本,弃文从医。很快他就开始在耶鲁医学院解剖尸体了。那是另外一个世界——比如,练习解剖的时候,一名外科医生过来聊天,手肘就撑在尸体的脸上。很快他又回到斯坦福,做起了神经外科的住院医生,表现出色,获奖无数,即将抵达闪闪发光的职业生涯的巅峰,眼前是一片应许之地——在癌症到来之前。

有外科医师资格的毛姆曾在《月亮与六便士》中提到一位外科医生阿伯拉罕,他放弃了本可借医术飞黄腾达的机会,在亚历山大港做了不名一文的小检疫员。同行评论说他“糟蹋了自己”,而毛姆则借主人公之口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保罗的大半生都在思考这个问题。我确信不同的人可以从他的书里带走不同的东西,而除了他对文学的热爱让我感到亲切之外,保罗最令我震动的就是他对人生意义的求索——纯粹理想主义的求索,勇往直前锲而不舍的求索,贯穿灵魂与整个人生的求索。

在他从事文学研究的“前半生”,保罗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联性是人生意义的基石,而语言就像是一种超自然的力量,让人与人之间能够沟通共享。可是,这个过程存在于大脑和身体里,也受生理原因的驱使,可能被打破,可能会失败。于是他拿起手术刀,去寻觅另一种方式的崇高以及文学中找不到的答案。他渐渐意识到,那些集合了生命、死亡与意义的问题,那些所有人在某个时刻都必须要面对的问题,通常都发生在医院里。当一个人真正遇到这些问题,这就变成了实践,有着哲学和生物学上的双重意义。

在实践中,保罗发现医生的职责不止于治病救人,还包括去了解病人的生命因什么而有意义,而值得一活,并好好计划,可能的话,要尽可能保留这些东西——如果不行的话,就让病人去得安详体面。尤其是作为神经外科医生,常要在保命和保住个性之间备受煎熬。比如说,你愿意用失去说话的能力,来交换多几个月的生命吗(也许你要替自己的母亲做这个决定)?你愿意冒着丧失视力的危险,来排除致命脑出血的哪怕一点点可能吗?你到底要让孩子的神经承受多少痛苦,才会更愿意选择死亡呢?

所以尽管工作强度巨大(每周工作100小时),还要付出和病人共度痛苦的感情代价,然而其回报也同样巨大:他没有哪一天哪一秒质疑过自己为什么选择这份工作,或者问自己到底值不值得。“那是一种召唤,保卫生命的召唤,”保罗怀着明显的自豪写道,“不仅仅是保卫生命,也是保卫别人的个性,甚至说保卫灵魂也不为过。”可以说,在保卫他人人生意义的过程中,保罗找到了自己的人生意义。

可是忽然之间,他的世界天翻地覆。在工作中打过无数次交道的死神,如今亲自来做私人拜访。保罗几乎认不出眼前这位老朋友和老对头,人类的行动在超人类的力量面前显得苍白无力。现在他穿着熟悉的浅蓝色病号服,而不是医生的手术服。他开始拥有了两个角度的世界观,分别用医生和病人的身份去看待死亡,这令他有种撕裂的感觉。癌症的诊断不仅偷走了他的未来,也偷走了他的身份认同。他自问:我将会是谁?我还剩多久?

关键在于时间。在看这本书以前,我从未意识到死亡其实是一连串毁灭的过程。从前死亡很快,几乎来不及思考。如今医学昌明,死亡被延迟了,越来越多的人与绝症共存。尽管我们现在有卡普兰-迈耶生存曲线来预测存活率和存活时间,但当自己成为数据中的一员时,仍会心存侥幸,希望自己能奇迹般地超越平均值活下来。

和他过去的病人一样,在步步逼近的死神面前,保罗也需要努力思考自己到底看重些什么。是重建旧生活,还是去寻找新生活?他早就给自己做了四十年的职业规划——头二十年是外科医生兼研究人员,后面二十年去写东西。但现在的他迷失在自己的死亡之旅中,茫然无措,进退两难。如果能确切地知道自己还剩多少时间,那就比较容易决定。比如说,如果还剩三个月,那就全部用来陪伴家人;还剩一年,那他就去写一本书;还有十年,那就回去救死扶伤。

在难熬的治疗期间,保罗重新求助于文学,而文学也的确让他重获新生。在那豁然开朗的一刻,他的心中浮现塞缪尔·贝克特的话。他把这句话重复了一遍又一遍——

“我无法前行。我仍将前行。”

病情初步稳定后,他作出决定,要逼迫自己回归手术室。为什么?“因为我做得到。因为那就是我。因为我必须学会以不同的方式活着。”他写道,“我会把死神看作一个威风凛凛、不时造访的贵客,但心里要清楚,即使我是个将死之人,我仍然还活着,直到真正死去的那一刻。”

当然,还有神圣使命的召唤。“道德义务是有重量的,有重量的东西就有引力,所以道德责任的引力又将我拉回手术室。”

苦难是炼金之火。所谓的英雄永远不是“被选中”的那个人,而是作出选择的那一个。我怀着难以置信的心情,看着保罗重新拿起外科钻,用止痛片、止吐药和抗炎药来支撑自己,从一开始只做手术渐渐回复到全职,每天工作16个小时……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不禁想起太宰治的那句话——

“我紧紧拥抱我的敌人,怀着扼杀对方的私心。”

七个月后,癌症复发。完成这本书于是成为了他生活的目的。他在几个月后死去。

 

当老人面临死亡,他们害怕失去他们已经拥有的东西。当年轻人面临死亡,他们为自己尚未来得及拥有的东西而叹息。哪个更糟?

有时,当年轻的夫妻中有人罹患绝症,我们会听见亲朋好友私底下的议论——“还好没有孩子,要不然一个人抚养孩子太艰难了……”这话不无道理,但若是将自身代入那样的情境,我又觉得如果两人相爱至深,对方离开人世后,孩子将会是生者最大的安慰。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极少看到像保罗和他的妻子露西所作出的选择——当自己的生命正在消逝时,他们反而决定去培养一个新生命。而由于保罗在吃药,他们只能选择做试管婴儿。

这真是个勇气非凡的决定。他们俩都渴望为人父母,但两个人都极力为对方着想,认为这个决定应该由对方来做。露西问保罗,到时向自己的孩子告别,会不会死得更痛苦?但保罗反问:“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不是更好吗?”他说,他和露西都觉得,生活绝不是要一味地躲避痛苦。甚至,早在中学时代如饥似渴的阅读中,《美丽新世界》一书就已奠定他初期的道德哲学,还成为他申请大学时论述文的主题,他在文中提出,快乐幸福并非生命的意义。

这番话给我的震撼无以言表,简直像是一颗子弹呼啸着钻进我心中最为幽深的地方。多年前我看何兆武先生的《上学记》,他也说幸福是不断的拷问和扬弃,是通过痛苦的欢欣,而不是简单的信仰。而保罗谈到达尔文和尼采有一个一致的观点——生物体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奋斗求生。“多年来与死亡并肩而行的经历,让我更深刻地懂得,最轻易的死亡有时并非最好的结局。”保罗说,“我们决定要孩子。我们要继续活着,而不是等死。”

他躺在露西产房里的一张简易床上,盖着毯子和保暖袋迎接了自己的新生女儿卡迪,并深深地爱着她。他希冀自己能活到她记事,能给她留下点回忆,但最终还是在她八个月大的时候去世。“语言文字的寿命是我无法企及的,所以我想过给她写一些信。但是信里又能说些什么呢?……也许,我只有一件事想告诉她……”保罗深情地写道,“你曾经让一个将死之人的余生充满了欢乐。在你到来之前的岁月,我对这种欢乐一无所知。我不奢求这样的欢乐永无止境,只觉得平和喜乐,心满意足。此时此刻的当下,这是我生命中最重大的事。”

仅仅是在两年前,在我还没有成为一个母亲之前,我都无法像现在这样深刻地理解保罗的感受,理解一个孩子所能带来的慰藉。无论是天才还是庸人,健康或是疾病,这一生总逃不掉某些时刻,不得不与生命的虚无感对抗,想要创造点什么,留下点什么。我常常怀疑,或许人类生活的唯一目的便是留下痕迹吧?艺术家可以留下自己的作品,而普通人至少可以创造一个自己的孩子——这话听起来是不是太“世俗”,太“不酷”了?但人类的本能就是这么不酷的一件事。

从前我总觉得,什么生物钟啦,生命的延续啦,统统都是民间传说。可是为人父母之后,在许多不经意的时刻,我都会不由自主地震慑于小小人儿身上那股新鲜而野蛮的生命力。在“初老”迹象此起彼伏、青春一去不返的哀叹声中,一个崭新生命的存在令这残酷的事实变得可以接受,有时甚至让你觉得隐隐窥见了真理的面目。生命世代相传,犹如赛跑者交接火炬。此生的“我”是有限的,未来的“我们”却有无限可能。我想,这也正是令保罗能够以平和心态走完余生的精神寄托。他一生都在追寻和拷问生命的意义,而在邻近人生的终点时,他找到了另一层面的生命意义。

幸好,或许生命本身真的并无意义,才容得下人们各自赋予其意义。存在主义者们是幸福的。

 

直到如今我仍能记起童年第一次理解死亡含义时的那种震颤。那是一个夏日,我正蹲在地上玩着泥土,太阳从树叶之间投下圆形的光斑,知了在头顶声嘶力竭地叫。然后,电光石火间,就像一片叶子从树上掉落,我在瞬间苏醒,真理扑面而来,我看见了死亡的真实与宏伟。

不过,在此后的漫长岁月中,尽管在知性层面上益发明白世事无常,人终有一死,我在内心深处却总觉得自己就是永恒的,愚昧又坚定的永恒。别人死了,我会不朽。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常被那些将死之人的文字所吸引——与其说我是惧怕死亡,不如说我更惧怕对于死亡的毫无准备。我希望那些亲历者能帮助我建立起这样的准备,我相信他们能告诉我一些我尚未知晓的真理。

然而当代的死亡标志只是bucket list(遗愿清单)——大快朵颐,游山玩水,尽情享受最后的世俗快乐。去年我读了《余生第一年》,讲的是一个得了ALS(渐冻症)的女记者,选择在生命的尽头与自己最爱的七个人分别作一次旅行。看书的时候我就在想:这也几乎一定是我面对死亡的方式。作者的字里行间都满溢着爱与珍惜,令人动容,可是合上书本,我却觉得若有所失,仿佛仍在渴求着爱与珍惜之外的某些东西。

直到看到保罗的书,我才知道自己渴求的究竟是什么。或许就是保罗身上那股超乎常识的罕见能量吧,那种精神上的辽阔与高远。如果说《余生第一年》是宁静的湖水,那么保罗就是火与硫磺——不只是坦然地接受死亡,也没有“战胜”癌症的虚妄信念,而是忠于自己所追寻的意义与价值,将上天所给予的生命发挥到极致,并将自己在黑暗中觅到的微光与世界分享。保罗的“活在当下”是度过目标明确、意义深远的每一天,而不只是简单的世俗愉悦。法国大作家蒙田有句颇为惊世骇俗的话——“死后方可定论幸福”,我是看完保罗这本书才理解了其中真意。是的,我们一生的行为都要受生命最后一刻的审判。

死亡是人类灵魂的试金石。教会别人理解死亡的人,同时也能教会人生活。我怀着惊叹与敬慕的心情阅读这本书,就像在自身之外寻找奇迹,而翻过最后一页时,才意识到我们本来便已是身负奇迹而行。

我在网上找到保罗的照片。和想象中一样,他有着尚未来得及刮的络腮胡,以及印裔的棕色皮肤。眼里发出的熠熠光芒,通常意味着受苦或智慧,抑或两者兼具。谢谢你,保罗。再见,保罗。你死后,万物将与你同行。

 

艾略特说过:四月是最残忍的季节。

 

===============坡峰岭花开未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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