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向东 之一

 

几年前我在英国读研究生,第一天正式搬进宿舍的时候,隔着窗子第一次看见我未来的舍友美胡。他的一口牙齿在黝黑的脸上发出白幽幽的光,导致我在他自我介绍之前一直以为他是个黑人。我住的是男女混住的宿舍,一共三男三女,三个男生中就有两个是印度人,美胡和约给什。
美胡和约给什分别来自印度的一南一北,个头肤色不同,性格也大相径庭。美胡是在大城市孟买长大的富家公子,酷爱玩乐,是赌场和迪厅的常客;约给什则是一路自己打拼的穷家小子,性格较为安静内敛,而且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出外打工赚零花钱。美胡是在信仰印度教的家庭长大的叛逆分子,已经接近没有信仰;而约给什在自己的房间里悬挂了印度神像,每天晨昏请安,几次祈祷。美胡的“破处之夜”就在我隔壁的他的房间发生,宿舍里每个人都听得一清二楚;约给什暗恋许久的法国女生投向别人怀抱,他躲在楼梯的角落泣不成声。。。如此不同的两个印度人,相处得却也十分融洽。他们最大的共同点是:同样能歌善舞,而且都不吃牛和猪肉。所以我常常一边在厨房挥汗如雨地翻炒着猪牛肉搞得满屋子肉气腾腾,一边心里默念着:约给什的神啊,原谅我们这些粗俗的野蛮人吧。
通过美胡和约给什,我逐渐认识了很多印度人,也开始意识到他们是英国最大的少数族裔。在我的学校里也有很多印度和巴基斯坦移民的第二代和第三代,美胡和约给什称这些人为“椰子人”,暗含“棕皮白心”的讥讽之意,和我们称美英国家长大的ABCBBC为“香蕉人”有异曲同工之妙。有一次印巴两国举行板球赛,“椰子人”们全都聚集在电视房和学校酒吧内,分别为自己也许从未踏足的遥远的故乡加油助威。他们情绪激昂,互相虎视眈眈,气氛剑拔弩张,比赛结束后还差一点打起来。反倒是在印度和巴基斯坦土生土长的同学们情绪比较平静,约给什说:“他们是盲目的。他们不知道历史之痛。。。谁又想走到今天这一步?”
他口中的“历史之痛”指的是1947年的印巴分治,这片伤痕累累的土地最终还是分裂为以印度教为主体的“世俗”印度和伊斯兰教国家巴基斯坦。然而那时的我对这段历史还是知之甚少,所以看不清约给什眼中迷雾一般的哀伤。
工作之后,我的同事中也有很多是印度人。他们代表了另一个印度――正在崛起中的大国印度。这些同事大多是毕业于印度国内名校的精英,一口英语虽然带着浓浓的印度口音,在文法、词汇和流利程度上却都无懈可击。他们头脑聪明,反应迅速,善于表达,长于思辩。这似乎是印度特有的民族性格。遇上不懂的问题,我最喜欢请教印度人,他们口头表达能力一流,对问题的解答清楚透彻,是天生的好老师,
自从和印度人中的很多人成为朋友,我就开始思考一个问题:除了给印度人安上“阿三”、“阿叉”这样污辱性质的绰号,我们对他们又真正了解多少?为什么我们的好奇心总是指向白肤金发的欧美人士,却一直忽略了这些棕色皮肤的近邻?
我想,也许是时候去那片神秘古老的土地走一趟了。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无数嬉皮士听从他们内心“来自东方的召唤”,也不远万里来到印度,学习印度宗教,寻找内心的灵性和觉悟。可是谁能说清,这究竟是一种高贵的修习,还是只是用来逃遁现实生活的手段,甚至只是一种肤浅的自恋情绪?当我们亲身来到这里,该如何客观看待眼前的一切?我们所秉持的,又是否只能是理性两个字而已?
拥有伟大文明和辉煌古代历史的印度,独立运动时期伟人辈出的印度。众神与信仰之国,嘈杂与贫困之国。
这一路,我看到数之不尽的造物奇迹,也看到不忍卒睹的人间惨剧。印度是万神殿,也是修罗场。
也许千头万绪还是要从宗教说起。这也是吸引我来到印度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影响我人生的第一本书――《西游记》――就是以玄奘西行印度求法的故事为原型写作的。有人说《西游记》是道教徒写了来诋毁佛教的,我却还是觉得《西游记》里其实隐晦地记录了修行的全过程,如果作者对佛教文化没有精深的理解,根本写不出这本书。我还曾经以为《西游记》中孙悟空的原型是猴神哈努曼,他在印度教中是无人可敌的英雄人物。可是看到印度人对猪的厌恶态度后(他们认为吃猪肉是下贱行为,有的人连看见猪都受不了),我自己打消了这个念头――威风八面的堂堂猴神哈努曼大概是不会有一个猪师弟的吧?
一般人多认为佛教是发源自印度教。我的理解是佛教是在婆罗门教的基础上产生的,而婆罗门教反过来吸收了佛教和耆那教的某些教义,对自身进行改革后才成为了印度教。当然,佛教是在印度这片土壤中开出的花朵,这一点勿庸置疑。我喜欢佛教的哲学智慧,对藏传佛教特别有亲切感,可是严格说来并没有宗教信仰。然而来到印度之后,常常会听到自己内心发出的疑问――
宗教对我们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究竟意味着什么?
现实是如此悲惨,可是即便如此也要保持着一颗崇高向往的人的心,这一切又究竟是为什么?
印度并没有提供对这些问题的解答,但是它本身就指示了这一宗教的原点。
一路上我看到无数金碧辉煌的庙宇,无数长须赤脚长途跋涉的苦行僧。人们见面打招呼时双手合十,因为他们相信心中有神祗安然端坐。恒河边白天有僧人在向平民讲道,晚上有盛大的“普迦”仪式引领一众信徒向神明祈祷。在这个国家,印度教代表的绝不仅仅是“宗教”这两个简单的字,它是生命,它是法则,它回应人们每一个单纯的需求与情绪。
我对印度教所知甚少,事实上印度教本身也极其复杂,与印度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都错综相连。它的哲学思维那么高超繁复,而它的仪式却又那么原始单纯。据我所知,印度教徒没有特定的始祖、庆典,不以教团的形式组织起来,只在信奉这一至高无上的信仰,而且在日常生活中遵守种姓制度,把持续特有的礼仪风俗作为规范这一点上,具有共性。印度教在外人看来很像多神教,可是严格说来,这些神并不是一个个独立存在的,而是宇宙本身这一唯一至高无上的存在以一个个神格的形式显现出来。更进步的印度教思想甚至认为这一至高的存在与其它任何宗教都是共同的。
印度教是最宽容的宗教,它从不弃绝任何东西。这种庞大的接纳和包容能力使得伊斯兰教、基督教、锡克教、佛教、耆那教等等都能够与之并存,并受到它的影响。很多外人看来矛盾的东西,比如四大皆空的观念和阳具崇拜,其间并无任何关联,然而却也是正常合理的,因为它们源自不同的反应层次。
在克久拉霍,我站在神庙外墙上那密密麻麻的性爱雕刻前,尽管早已有思想准备,还是震惊得说不出话来。记得读书时一次在宿舍聊起“印度人发明了什么”的话题,法国女生立刻笑嘻嘻地大喊:“Kama Sutra!”Kama Sutra是印度著名的古籍《爱经》,里面详细地描绘了各种前戏、性姿势和性高潮。而眼前的这些雕刻虽然在数量上无法同《爱经》比肩,却带给人无比香艳旖旎的画面感,意识大胆,震慑人心。
这些性爱雕刻存在的原因是众说纷纭。有比较现实的解释,比如这是对婆罗门男孩进行性教育的场所,或是为了刺激昌德拉国王们的性欲,又或是为了撩拨那些沉湎宗教、清心寡欲的男人的情欲,好让他们动凡尘之念,回家生儿育女,使得人口上升,国力重振。而从宗教哲学的角度来看,有人说男女交媾的过程中可以体会到“天人合一”的感受;有人说古印度人从“性活动产生人”这一现象出发来推演宇宙的起源,因此性成了一种宇宙本体;有人说男女结合象征着生命的创造,因此性交是一种神圣的仪式;有人说神庙外墙上令人目眩的性爱雕刻与神庙里面简朴神秘的圣室形成鲜明的对比,印证了《欲经》作者犊子氏的那句话“性爱的最高境界是淡然无情”,同时也呼应了印度密宗的观点――性爱是超越现实世界的有效手段,是最为神圣的。
印度教真是个极其复杂的综合体。还是马克思的那句话最经典:“这个宗教既是纵欲享乐的宗教,又是自我折磨的禁欲宗教;既是林伽崇拜的宗教,又是扎格那特的宗教;既是和尚的宗教,又是舞女的宗教。”
我一直以为,每个人都是人海中的一座孤立的岛屿,可是来到印度后,我发觉这里是一片每一棵树的枝干根茎都紧紧相连的森林。印度是人的森林。
个人从来都不是自主的,他永远是其所在群体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有着一整套规矩、仪式、禁忌的复杂制度,因此几乎不需要个人有任何观察和判断的能力。人们只是在活着,活在由家庭、宗教、种姓所界定的人的森林中。
作为印度教哲学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种姓是命中注定,是自己前生所作的业造成今生的果,只有安分守己、忠于天职,才能获得来世的幸福。因此种姓制度竟然成为社会稳定因素,作用了数千年。印度人只要知道他们的种姓,他们的“业”,就知道了自己是谁,也就知道了他们在万物体系中无可动摇的位置。
因此印度人也许具有世界上最最消极的价值观。加缪写过《反抗者》,其中他举印度教徒和南美洲的印加人为例,证明世界上有些民族缺乏反抗的能力。加缪在这里提到的“反抗的能力”大概指的是人们对现存体制的不满,以及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日益增长的自觉。他认为在一个把某些事物奉为神圣的社会中,进取精神基本泯灭,反抗的问题根本无从产生,因为这样的社会不可能出现真正的问题:一切问题都已经有了答案。当玄学被神话所取代,人世间便不再有任何问题,只有永恒的答案和评论。
在印度的民族解放运动期间,圣雄甘地提出“非暴力不合作计划”,与英殖民当局展开斗争。然而即使是在这样一场民族自觉的战斗中,还是有无数的印度人把运动的本质理解为“为了真理反抗英国人”,所以这更像是一场圣战,重点是为真理而战,而不是英国人。他们期望看到的结局是:国家因真理的存留而获得净化。重建国家的政治想象?不在考虑范围内。不仅如此,他们对“责任”和“国家”这些观念都感到新鲜。我一个外人这么说当然有点冒犯,然而事实大抵如此。这是宗教观念在现实社会中的影响,难以简单评判对错,可是发人深省。
印度是矛盾的国度。在短短十天里,我总觉得眼见的一切都充满了矛盾。脏乱不堪的小城里隐藏着豪华程度令人咋舌的五星级酒店,而门外不到一百米处就蹲着一群群正在生火取暖的穷人,这是活生生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印度人一向认为最清洁的右手在取送食物的同时也用来抠脚丫;歌颂善行,强调功德积累的印度教徒却也不忘欺骗和压榨游客;我以为没人敢碰的圣牛满街游走,却也偶尔被人用木棒抽打驱赶;贫穷的人们自己衣不蔽体,却不忘施舍一点小钱给乞丐;一向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爱干净的民族的印度人毫不掩饰地当街大小便。。。
甚至连他们心目中的圣人甘地本身也是矛盾的,至少从表面上看来。甘地反对“不可接触者”制度,但不反对种姓系统;他身为虔诚的印度教徒,却呼吁同穆斯林团结;他曾经亲手操作纺车,但这并不能提升印度劳工的尊严,也没有成为劳动和团结穷人的象征,而是变成了甘地本人高洁谦卑德行的佐证而流芳百世,虽然这并非甘地的本意;他希望带领印度人民走出贫穷,可是他自身的简朴又把贫穷神圣化了,成了一切真理的基础。这种现象直到现在也仍然存在着。
无论是在繁华热闹的大都市,还是在荒凉贫瘠的小村庄,我都看见那些生活在小窝棚里的,黑乎乎的,骨瘦如柴,几乎已不成人形的人们,他们是印度种姓制度中最低下的阶层――不可接触者,也是甘地曾经试图救赎的“哈里真”。然而无论这些年来国家为改善他们的生活和社会地位作出了多少的努力,印度的很多小村庄至今每年还是有屠杀这些人的暴行,他们也还是大多数人避之唯恐不及的贱民。
自从知道印度的种姓制度,这么多年来我一直试图想象“不可接触者”的样子和他们的生活情形,然而眼前所见却比想象还要骇人。在孟买的时候,坐在出租车里,只要遇上堵车,总会有女人和小孩从路边的破窝棚里冲过来,把出租车的玻璃窗拍得震天响。有时我一抬头,便会看到一节已没有手掌的吓人的残肢,直楞楞地抵在窗口。印度的穷人中,身有残疾的多不胜数,我知道其中很多是从小就被乞丐头子人为弄残的。我怜悯、惊慌、害怕又觉得愤怒,胸口郁闷难当,只能快快转开视线。 “不可接触者”在印度教中被定义为外形似人然而其实比人低贱的生物,可是他们明明就是人啊!
印度人相信贫富之别是“业”,是前生注定,只有安于贫穷认真修行,来世才有希望过上好日子。所以他们大多安于现状,也没有仇富心理。也正因如此,印度历史上几乎从没出现过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而且印度教徒有重精神而轻物质的倾向,追求精神圆满而不注重物质享受。与之相反,中国人主张“穷则思变”,有强烈的仇富心理,也一向比较注重功利和实用。对比之下,印度人逆来顺受,而中国人戾气太重,仿佛两个极端。
可是印度的穷人不必担心被外部强制所干扰,他们享有属于自己的生活空间――不管这生活空间是多么的局促渺小。在德里、孟买等大城市街头露宿的乞丐,政府不能驱赶、收容、遣返他们,因为他们有选择居住地、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他们的贫穷是受到保护的。与爆发农民起义的前提――活不下去的贫穷相比,这大概属于活得下去的贫穷吧。印度城镇到处都是贫民窟,满街尽是乞丐,中国没有,不是因为没有穷人,而是因为穷人都被强制拆迁了,都被赶走了。他们甚至没有权利在大街上乞讨,也没有权利选择生活在贫民窟里。他们同样是被歧视、被迫害、被践踏的群体。我们没有种姓制度,这些人却是中国社会的“不可接触者”。

 

 

在上世纪初将印度教传入美国的学者把印度称为“至福的圣地”。然而就在这片至福的圣地上,九亿人口中有超过两亿人长期处于饥饿状态中。在这个国家,所有东西的界线似乎都很不分明。印度究竟是天堂还是地狱?如果印度是天堂,那我们所在的就一定是地狱吗?如果印度是地狱,我们所在的又是否一定是天堂?

 


印度教中湿婆神的坐骑就是一头牛。

圣城瓦拉纳西。

日出前的恒河。

传说中的泰姬陵。

莫卧儿人的宫殿。

老德里。

克久拉霍的性爱神庙。

 

This entry was posted in Uncategorized. Bookmark the perma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