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下酒 之二

前段时间欧洲杯落幕,老傅我感到十分失落。因为在欧洲杯期间,我常常在健身房的跑步机上跟着电视屏幕上的球员一起奔跑,一跑一个半场,好像自己也能踢上一脚似的。因为有人一起跑,就特别有动力,完全不觉得累。想起零四年的欧洲杯时我正在读研究生,每天一大帮人浩浩荡荡地杀去酒吧看球,还被欧洲各国的同学们胁迫着为他们的国家队加油。八进四的淘汰赛有一场是法国对希腊,那天正好赶上我们的毕业舞会,几个法国男生竟然不知从哪儿搞来了一台电视机放在大厅里,大家一边衣冠楚楚地用餐一边紧张地盯着电视屏幕。最后希腊胜出,我的左边是哭丧着脸的法国舰队,右边是欣喜若狂的希腊军团,可怜的我不知该作何反应,夹在中间十分为难。

也许是刚刚在希腊见到以前的舍友莱娜,最近我常常回忆起读研究生时的那段日子。更准确地说,是想念当年和我同宿舍的五个同学――印度男生美胡、约给什,中国男生老胡,法国女生卡若琳,希腊女生莱娜。

我绝对相信这世上有缘分这回事,要不真是无法解释,为什么来自不同国家,有着完全不同性格的六个人居然可以相处得如此融洽。我们可能是全校最团结的一个宿舍,也是那届商学院研究生的party中心。隔壁的邻居们常常过来串门儿,隔三差五party不断音乐震天,小小的厨房里总是挤满了人,隔着大老远都能闻到大麻的香味(不论你赞同与否,大麻在欧洲大学校园里有它不可取代的地位)。我在那一年里听过的音乐和喝过的酒,可能比之前二十年加起来都要多。这几个舍友都是平时从不学习的主儿,一到考试才开始集体开夜车。考试期间大家就靠牛奶麦片和外卖pizza来填饱肚子,六个人吃得愁眉苦脸。

我之前在印度游记里已经提到过,美胡是在大城市孟买长大的富家公子,衣食无忧,是赌场和夜店的常客。美胡的生活方式和我们其他几个人很不一样,可是他有真性情,为人爽快仗义,大家都很喜欢他。美胡热爱音乐,每次party时都充当DJ,声名远播。他对我们宿舍的三个女生有很强的保护欲,有段时间隔壁的一个非洲男生常来我们宿舍玩,美胡很不喜欢他,常说他“有犯罪分子的潜质”。有一次那个非洲男生和我说话时脸凑得特别近,我正觉得尴尬,没想到眼尖的美胡大侠立刻走过来,一边毫不客气地揪着他的衣领把他拎开,一边说:“哥们儿,你别跟她靠那么近行不行?”

谁也想不到,高大威猛的美胡居然有一个巨大的弱点――怕黑。因此他睡觉也开着灯,甚至连他常常晚上去赌场过夜也有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害怕黑暗。除了怕黑,他更怕一个人待在房间里。考试前他不得不一个人在房间复习,结果是每隔十分钟就跑来咚咚咚地敲我的房门:“你在吗?能开门吗?能进来跟你聊会儿天吗?”一开始我还搭理他,后来烦了,就隔着门对他吼道:“不开!我说你是不是有多动症啊?!”敲门声顿时停止,隔了好一会儿,只听见门外传来美胡委屈的声音:“我,我害怕。。。”

我叹一口气,只好去开门:“带着你的复习资料滚进来,但是你要是敢再吵我你就死定了!”于是他坐在墙边的椅子上,我坐在桌前,两个人各看各的。期间他几次想再跟我说话,都被我阴冷的眼神给硬生生地逼了回去。直到听见楼下厨房里有说话的声音,他立刻欢天喜地地冲了出去。

你们说说,这么一个人,几乎从来不上课,每次考试前24小时才开始复习,居然从没挂过科,还有没有天理了?

约给什来自印度南方,是虔诚的印度教徒。刚搬进宿舍不久,有一次莱娜神秘兮兮地告诉我们:“你们知道吗?约给什每天都在房间里和他的神说话。。。”我马上好奇地问:“是吗?就是他挂在墙上的那个大象。。。”约给什这时刚好进门,立刻冲过来捂我的嘴:“无知小儿。。。那是象神迦尼萨,不可亵渎!”

约给什家境一般,需要在酒吧打工来维持生活。每个深夜,他总是穿着那件黑色的酒吧T恤风风火火地赶回宿舍,然后烤两片面包,夹着一堆豆子胡乱吃一顿,权当晚餐。面包和豆子罐头大概是超市里能找到的最便宜的食物,他几乎一日三餐都用这个“豆子三明治”对付,我们看着总觉得辛酸。我和卡若琳是宿舍里唯一做饭的两个人,常常会故意多做一些,等到约给什回来的时候就盛给他:“今天又做得太多了,你帮我们解决了吧。”虽然我们的厨艺都很糟糕,但不管怎样总强过“豆子三明治”吧。铭基同学周末来看我,有时临走前会做上一大锅咖喱鸡,足够整个宿舍吃上两天。铭基同学的厨艺比我们高出无数个段数,约给什常常吃到把整个脸都埋进碗里。有一次他吃完以后,满意地打了个饱嗝,伸出一根手指朝我点一点:“我跟你说――就冲这个咖喱鸡,如果我是个女的,我就嫁给铭基。”

(过了不久,当我把和铭基同学订婚的事情告诉大家时,约给什激动万分地冲过来直拍我的肩,眼睛里满满的都是“孺子可教也”的神情。)

约给什暗恋卡若琳,这件事他从没说过,可是宿舍所有人都看得出来。由于他自己不说,我们也就全都装作不知道。可是有一天我们在厨房开party,来了无数人,一片群魔乱舞中,卡若琳和一个原先就有些暧昧的男生越靠越近,最后终于吻在一起。美胡和莱娜对视一眼,两人立刻心照不宣地向前挤去,试图挡住约给什的视线。我的心里也一阵纠结,回头一看,约给什已经不见了。

后来我在楼梯转角处找到他。他一个人坐在黑暗的角落里,泪流满面,泣不成声。我默默在他身边坐下,想了很久,最终什么也没说。这一关虽然残忍,却也是大多数人都必须经历的吧。

那一夜约给什没有回宿舍,可是他第二天出现的时候却和以往很不一样。这种变化不在面貌而在精神状态,他整个人像是想通了什么似的焕然一新。约给什是我所见过在感情上自我调整最快的人,谁也不知道他走过了怎样的心路历程。

可是我想我知道他的痛苦有多深。因为我几次半夜起来去厕所,听见约给什的房里传出一阵阵压抑隐忍的哭声。

我和老胡的第一次见面现在想起来还是十分尴尬。刚搬进宿舍的第一天晚上,我去浴室洗澡,居然忘记锁门。洗完以后,刚刚披上浴衣,门咣当一声被推开,一个东方面孔的男生出现在我眼前。我们俩面面相觑了两秒钟,他一边说“sorry”一边落荒而逃,我目瞪口呆地盯着门上的插销,一颗心还在砰砰跳个不停。

第二天宿舍里就已经开始party了,我又见到前晚和我狭路相逢的那位壮士,他也看见了我,尴尬地笑了一下。我拿了一杯酒走到他身边:“中国人?”他楞了一下:“是。你也是?”我点头,和他碰了碰杯。

其实老胡生性不爱热闹,很少参加我们的party,晚上总是一个人躲在自己房间看碟。他是北京人,人长得白净斯文,我常背地里叫他“小白脸”。他也是我见过最爱干净的男生,喜欢穿熨得平平整整的白衬衫,房间里纤尘不染,没有一件多余的东西。他用zippo的打火机,连香烟也要一根根放进精致的烟盒里。这些都和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每次来找我聊天,都会故作痛心疾首状:“女孩子的房间乱成这样,党和人民是怎么教育你的?”我也总是嬉皮笑脸地回应他:“那就请党和人民再原谅我一回。。。”

不过平心而论,尽管老胡总不忘在各个方面打击和嘲笑我,他对我还真算是不错。有什么好吃好喝好玩的从来没忘记过我,还帮我介绍打工的地方;有一次我的韩国朋友来欧洲旅游,顺道来看我,刚好铭基同学也在那个周末开车过来,我的小小房间实在装不下三个人。老胡就把他的房间让出来给铭基住,自己则出去上了一个通宵的网;知道我要结婚的消息后他还特地请我出去吃了一顿大餐来庆祝。。。

这孩子确实仗义,就是嘴太贱。有一回我扭伤了腿,伤得还不轻,自己一瘸一拐地出门,正好被老胡看见。他惊讶地问:“哟?您这是要上哪儿去啊?”“去超市买菜啊。”老胡在我身后唠叨:“你趁早给我打住。。。我知道您身残志坚,但您就不能老老实实在家待着么?非得出去扰乱人英国人民生活秩序?走在马路上那车都得让你。。。” “不出去我吃什么啊?”我不耐烦地说,忽然怀疑起来,“难道。。。你不会是打算伺候我吧?”“同学你注意用词!我这叫扶弱济贫!”他气急败坏地说。

就这样,自己从不开伙的老胡好心地帮我做了一个多星期的饭。看起来一副公子哥儿模样的他居然有一手不错的厨艺。那段时间里,每次端起他递过来的饭碗,我都由衷地觉得:到了关键时刻,还是自己人靠得住啊。

我们宿舍的三个女生关系特别好,卡若琳和莱娜都是在我婚书上签名的证人。我以前已经专门写过卡若琳,这次就只讲讲莱娜吧。

莱娜是我们宿舍脾气最好的人,整天眉开眼笑,几乎从来没看见过她发火。她常常会主动把聚餐后厨房水槽里堆积如山的碗碟洗干净,我们过去帮她时她她还会挥舞着两只满是肥皂泡的手驱赶我们:“去去去!别添乱。。。我这人最喜欢洗碗了。。。”莱娜有一手理发的绝活,连她自己的头发都自己搞定,找她剪头发的人多得要排队预约。铭基同学的头发也由她一手包办了。莱娜的房间是我们的大本营,大家总是挤在她那张小床上一起聊天看碟,得意忘形时笑得东倒西歪还大声唱歌,直到隔壁宿舍的同学用力敲打着墙壁表示抗议。

我们那会儿希腊的同学还真不少,他们和中国学生一样喜欢抱团,来来去去都是自己人玩在一起。比较之下,莱娜算是其中心态最为开放和国际化的,虽然她也和所有的希腊人一样,提起土耳其人就咬牙切齿:“fxxking turks!”

莱娜的性格就是大大咧咧不拘小节,所以有时也会做出令人大囧的事情来。最经典的事例是她有一次带男生回来宿舍过夜,两人进屋好一会儿之后,莱娜忽然噔噔噔地跑上楼来敲我的门。我一打开门,她几乎是扑到我面前:

“紧急紧急!借我个安全套吧?”

当时的感觉,真是天雷滚滚啊。。。

我一直怀疑莱娜是不是看多了北野武的电影,导致她对日本男生有一种偏执的爱好。她最大的梦想就是找到一个日本男友,可是我们学校里的日本男生实在屈指可数,她只好转而向人数众多的中国男生“伸出魔爪”。

在她走马灯般轮番上场的男友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名叫爱里克斯的香港男生。此人很小就来了英国,所以当他说起话来,活像是一个鬼佬的灵魂住在中国人的身体里。在我看来,爱里克斯实在是垃圾得可以,只是空长了一张不错的皮囊。他平时比较沉默,可是喝多了之后就开始疯言疯语,而且一看他的眼神就知道此人有服用麻醉剂的嗜好。然而爱情真是盲目的,莱娜对他明显和对其他男友不同――她这一回是来真的。

这两个人纠缠了几个月,最后还是分手了。得知他们分手的那天,我如释重负,简直想放鞭炮庆祝,可是莱娜却把自己灌得烂醉。我让她去睡觉,她坐在楼梯上一直拼命摇头。后来我才知道,她那天晚上还在等爱里克斯的电话,等他打来说“我错了,我们和好吧”。她在楼梯上坐到半夜,电话就在楼梯边的墙上,可是整晚没有响过一声。

还记得之后有一天莱娜、卡若琳和我一起看一部有关同志的电影。看到一半时,莱娜忽然轻轻靠在我肩头:“你说――好男人都去哪儿了?是不是一半已经结婚,另一半只喜欢同性?”我转头看她,她的眼角忽然流下好大一滴眼泪。灯光那么昏暗,那滴眼泪简直触目惊心。

那泪水犹在眼前,一晃已是四年。当我在雅典重新见到莱娜,她看起来好像一点变化也没有,还是那么年轻漂亮,活泼开朗。半夜时分我们在一间小酒馆坐下,她忽然提起爱里克斯。“那个混蛋”,莱娜微笑着说,“不过我还记得他教我的那句粤语呢。”

我吃惊地看着她。她一个字一个字地吐出那句很不标准的粤语:“快–D–返–黎。。。”

有人说爱情像酒,越烈的酒,越让人头痛的厉害。可是不管再烈的酒,只要时间过去,都会醒来。那么莱娜,你醒来了没有?

有时我闭上眼睛还能看到他们。看见老胡吐出一口烟圈,微微侧着头,脸上似笑非笑;看见美胡戴着耳机,闭着双眼,在音乐声中轻轻摇动身体,满脸陶醉;看见一起去跳舞的那个晚上,那家夜店的保安因为约给什衣着寒酸而不放他进去,我们很有默契地集体对保安竖起中指,结果差点扭打起来;看见当年的自己拆开宿舍同学们给我的结婚礼物,里面是一张张的钞票和零钱,旁边的卡上写着:“我们觉得你们现在最需要的是钱而不是礼物。”。。。。。。

我的记忆似乎总停留在那个夏天。那是我印象中最热的英国夏天。天很蓝,草很绿。卡若琳和隔壁邻居克莱尔在市中心的广场上捡到一张废弃的沙发,然后在烈日下花了一个多小时把它慢慢拖回宿舍。我们坐在上面,喝酒聊天,长夜漫漫。我们常说“Dance tonightrevolution tomorrow(今晚跳舞,明天革命)”。还一直以为,时光那样好,会一直停伫,一直停在记忆里的样子。可我忘了花开是有季节的,很多东西其实都已经过去了。

想起毕业之后搬出宿舍的那一天,我拖着沉重的箱子推开那扇门,舍友们站在门边送我。莱娜笑得很不自然,卡若琳靠在墙上不停地抽烟。我们反复地说着“再见”,“巴黎见”,“伦敦见”,“北京见”。。。可是心里都清楚,再见也许即是再也不见。我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说,我知道我们是有缘的,只是这缘分终究还是浅了一点。

可是在有生之年,能够想起你们的时候,我一定会尽量地多想你们。怀念你们其实也是怀念当年的自己。即使用余生的庸俗平淡来交换,我也不后悔有过那样灿烂疯狂的瞬间。在彼此的记忆中,我们永远停留在那一年,音容依旧笑靥如昨,生老病死皆可越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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